毋庸諱言,標準是一種引領,沒有高的環境質量標準,科技進步、投入都不會跟上。民眾必須做好心理準備,一旦用PM2.5標準檢測空氣質量,尤其在一些空氣污染重災區,空氣質量慘不忍睹很有可能成為常態,不是空氣更差了,而是一直就這麼差。同時,民眾也要反思自己的行為,一邊抱怨空氣質量差,一邊卻製造著各種污染——汽車排放的尾氣,工廠散發出的揮發性的氮氧化物,燃燒石油產品的廢氣,空氣質量有可能驟然提升嗎?最重要的是,政府更要做好各種準備。如今空氣質量差與各級政府部門的回避與放任有著絕對的聯繫,所以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才會在各種利益考量中選擇忽視空氣質量,選擇視而不見日益嚴峻的環保問題。但是,民眾對於自身所處環境之優劣日益關注,這已經不是掩耳盜鈴所能忽悠過去的。
“霧都劫難”之後,英國人開始重新反思空氣污染造成的苦果,他們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氣污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從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各個方面,減少和抑制污染物的排放;出台一系列的空氣污染防控法案,對工廠選址和污染物排放嚴格監管,制定明確的處罰措施。隨著交通污染取代工業污染成為空氣質量的首要威脅,倫敦政府又運用一系列措施,包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網絡、抑制私車發展,以及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整治交通擁堵等等,從而抑制交通污染。
“好的空氣質量是治理出來的,而不是監測出來的!”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杜少中的這句話誠然不假,但問題是,如果連公開監測的勇氣都沒有,治理之類的話又該從何談起?顯然,PM2.5標準應該成為空氣治理的倒逼壓力。(時間:12月10日 來源: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