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言之,提供安全、穩定、規範的校車服務,首先是政府部門的責任,而其中最重要的責任就是政府的投入。我國地區之間、學校之間、學生家庭之間經濟條件差距較大,可以想見,如果不拿出政府財政兜底的硬指標,各地方財政貧富不均,各學校冷暖不勻,所能提供的校車服務自然也只能是看菜吃飯,量體裁衣。
所以,對不同地區、不同性質的學校,政府財政投入多少、怎麼投入,都要有具體的方案。比如,草案明確企業可以提供校車服務,那麼對企業運作的校車,有沒有財政補貼、補貼多少,都需要明確,這將直接影響社會資金是否願意進入;再如,發生校車事故的甘肅正寧幼兒園,是一家民辦幼兒園,對這些民辦教育機構的校車,也理應按人頭平等享有政府的財政補貼。
公眾希望看到,各級政府將提供怎樣的財力保障和扶助,如果做不到,應如何問責;希望通過徵求意見,最終呈現在公眾面前的,是一份責、權、利更加明晰,能充分保障學校、學生利益和安全的校車運營規則。(時間:12月12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