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東亞國家的海上糾紛,《紐約時報》稱,東亞海域周邊圍繞著許多國家,對這些國家來說,專屬經濟區的200海裡實在太廣,而這些國家間的距離又實在太近,結果專屬經濟區相互重叠造成矛盾,更不用提各國間棘手的主權爭端了。英國廣播公司BBC稱,以前各國民間由於實力所限,對周邊爭議海域的漁業資源有心無力,現在各方對自己經濟主權越發重視。文章稱,東亞海域漁業糾紛,經常和相關海域主權、航道權、石油開採權摻雜在一起,極易成為潛藏的衝突點。
利益驅動與主權爭端是共同誘因
中國農業部門一位熟悉漁業事務的官員15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說,漁民越界捕魚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益驅動,魚群是流動的,漁民為了捕魚甘願冒著越界被外國海洋警察逮捕被罰款的風險,這種例子很多。此外,有些漁民有自己熟悉的傳統作業場,不願意按劃定的區域作業捕魚,相關國家的海洋領土主權爭端等,都是漁民越界捕魚的原因。
一名漁業管理部門知情人士說,近年來,中國國內的漁場漁業資源衰退得相當厲害,漁民出海後的漁獲量很少,一些漁船為了經濟效益鋌而走險。實際上,到別國海域偷漁的風險很大,一旦抓住會受到嚴厲處罰。而且除此之外,偷漁的漁船為了躲避別國巡邏船,常常會在天氣海況比較惡劣、巡邏船輕易不會出動的時候行動,風浪是他們面臨的另一種風險。
中國和一些海上鄰國是有漁業協定的,像中韓、中日的漁業協定中都有相互入漁的內容。但對這種合法到鄰國海域入漁的漁船有著嚴格的管理和限制,每年獲准的漁船數量很有限,而且還在減少,同時對這些獲准漁船的主機功率、捕魚的種類和數量、捕魚作業方式、漁網網眼大小都有明確規定。即使有進入別國海域的入漁許可,如果超出規定作業同樣會被處罰。但對不少中國漁船來說,出海以後打不著什麼魚,就會不顧各種規定往有魚的海域闖。
浙江舟山的一名老漁民對《環球時報》記者說,幾十年前日本、韓國漁船的捕撈能力強,那個時候它們的漁船經常大量到離中國海岸只有幾十甚至十幾海裡的海上來捕魚,但那時沒有什麼專屬經濟區的概念,現在是我們的捕撈能力強了,可是要去他們國家的海裡打魚就不行。
《環球時報》記者曾隨中國漁政船在東海海域巡航,看到過在中國海域作業的韓國漁船。這些漁船並不大,採用的基本上是延繩釣的作業方式,漁獲量並不大,但釣上來的都是質量很好、外觀漂亮、尺寸較大的魚。這類作業方式不會破壞海洋漁業資源,經濟效益也很好。浙江舟山一名姓張的船老大說,延繩釣的經濟效益好是對日本、韓國這些國家而言,它們那裡質量好的魚能賣很高的單價,所以捕魚重質不重量,一條船出海,有10噸魚的收獲,全船人回去大半年就可以不幹活了。但中國漁船不行,中國市場同類魚的質量好壞價格差別沒有那麼大,所以我們出海只能以量取勝,主要都是像拖網這樣大量捕撈的作業方式,現在中國沿海的魚少了,只好到遠一點的地方去,哪裡魚多去哪裡捕魚,當然我們也不想惹事,無證闖到別的國家海域裡的事情最好不幹,問題是並非所有的人都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