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菲的姿態面前,墨西哥灣漏油事件已成“佳話”。但問題是,人家說了,“基本沒有證據”來坐實溢油事件對環境的影響——那麼,我們的“證據”哪裡去了呢?或者說,我們的那些既有“證據”為什麼入不了康菲的“法眼”?在確鑿的事實面前,康菲的“牛氣”何以大過法律的威嚴?毫無疑問的是,康菲事件在國內尚屬首例,如果不能有一個客觀公正的尾聲,很難相信會對此後的類似事件起到多大的“示範意義”。
眼下來看,我們可能真的缺“證據”,但更缺一個“像樣”的專家委員會、缺一個“夠格”的獨立調查組——最缺的,還是司法究責的清晰維度與巋然硬氣。(時間:12月20日 來源:燕趙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