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以伊斯梅爾•阿裡為首的蘇丹第一屆自治政府成立,並在朱巴召開“南北蘇丹立法會議”。在這個會議上。蘇丹南方代表在英國的支持下正式提出“南方問題”,要求南北實現聯邦,但是遭到北方代表的反對,蘇丹南方代表退出了會議。蘇丹自治政府想通過高壓政策解決南方問題,派遣軍隊開赴南方。
南、北蘇丹衝突於1955年爆發,此後蘇丹出現長期的南北戰爭。1958年至1964年執政的阿布德軍政權對南方實行強權專制政策,激起南蘇丹人更為強烈的分離主義情緒和武裝反抗活動。內戰一直持續到1972年。
1972年簽訂的《亞的斯亞貝巴協定》給予南部有限度的自治權,內戰暫時終結。1983年蘇丹總統尼梅瑞宣布在全國實施伊斯蘭律法,同時南蘇丹發現石油資源,這讓南北蘇丹的分歧即刻白熱化,蘇丹第二次內戰爆發。
南北蘇丹矛盾集中體現在達爾富爾問題上,達爾富爾問題集中了南北蘇丹的資源、宗教、種族矛盾。
達爾富爾位於蘇丹西南部,降雨量多,自然環境較好,且蘊藏著豐富的石油資源。該地區約有80個部族。最初該地區的衝突在游牧民族和定居居民之間爆發,游牧民族到處游牧,就侵占了定居居民的土地,這一衝突的根源也可以說是土地問題。
蘇丹巴希爾政府廢除了非洲傳統的部落制度,由政府分配土地資源,而政府官員都由上級任命,他們在處理土地問題時自然偏袒政府一方,侵犯了游牧民族的利益,由此引起達爾富爾人對巴希爾政府的憤恨。隨之而來的是定居居民和游牧部落民族的厮殺。
2004年8月,聯合國安理會通過1564號決議,譴責蘇丹政府在達爾富爾問題上的立場。後來,聯合國和非盟向蘇丹派駐維和部隊,阻止達爾富爾的種族屠殺。但蘇丹總統巴希爾拒不執行聯合國決議,使達爾富爾局勢惡化,不斷爆發種族清洗事件。2009年3月,聯合國國際刑事法院簽發逮捕令,以戰爭罪和反人類罪逮捕蘇丹總統巴希爾。
劉植榮告訴記者,他曾在非洲工作多年,對當地的部落酋長制度深有感觸,當地的很多糾紛都由酋長來調解,酋長在社會管理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百姓可以沒有總統,但不能一日沒有酋長。
在部落民族看來,政府建設用地,也要徵求酋長的意見,因為從歷史傳統角度講,土地都屬於酋長,政府用地必須與酋長商議,並給予公正的補償。(時間:2月2日 來源:法制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