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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公示:“零投訴”不等於“零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05 15:54:49  


 
  另外,公眾對於財產公示內容缺乏有效監督途徑,更是官員財產公示遭遇“零投訴”的根本原因。按理說,通過官員財產公示暴露出來“不正當財產”,最大的受益人是作為納稅人的公眾,因此公眾對於監督官員財產公示最有熱情。近些年來,全國兩會上每每有涉及官員財產公示的提案甚至爭議,都能引起公眾的廣泛共鳴,就是最好的例證。

  事實上,官員財產公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要為公眾核實官員財產情況提供一個公開的資料。從這個意義上講,官員財產公示只是第一步,若要讓公眾積極參與監督,還要賦予公眾相應的核實權。

  比如,正如有專家建議的那樣,應當組成一個由群眾代表、財務部門、銀行和記者共同組成的調查小組,對公示的信息進行核實。畢竟,在沒有專業調查組織進行核實的情況下,由於信息不對稱,公眾對於公示的官員財產基本上屬於“兩眼一抹黑”,即便想投訴也是“無從投訴”。

  應該說,當前一些先行試點地區公示官員財產的做法,之所以遭遇“零投訴”的尷尬,本質上還是這些試點地區的做法,更像是一種形式意義上的創新,而不是一整套系統的制度設計。

  於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而言,其要真正發揮作用,需要一整套相互銜接的制度作為支撐才能實現。縱然,由於種種原因,官員財產公示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分若干步走,但是在現實中,很多時候分步走變成為“一步走”,第一步不幸成為最後一步,“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從這個意義上講,“零投訴”意味著官員財產公示制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時間:4月5日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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