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光“分類”還不行,關鍵得要“分離”,改革如果不能真正給納稅人減負,就談不上成功。相比“分類”,“分離”無疑是最為困難的,涉及到很多的既得利益。不說別的,光是領導通過蘿蔔招聘等安插進去的親朋就有一大批。更何況,相比企業改革職工下崗和教育改革導致學費猛漲,事業單位群體的話語權更強大,既得利益的阻撓無疑是改革十幾年未見成效的根本原因。此外,因為公務員群體沒有同步納入改革,推動改革者本身依舊享受“超國民待遇”,改革因為留有權力特區而難免讓人腹誹。
要真正有效地推動改革,簡單依靠政府的強力推動以及被改革者的支持配合是不夠的,讓同樣是利益相關者的公眾更多參與進來,擴大事業單位改革的開放性,顯得非常關鍵。如果作為付費者的納稅人,只能做事業單位改革的觀望者,甚至要到改革實施一年之後才能看到“指導意見”的全文,那麼,缺少公眾監督的事業單位改革,就難免會在幕後不公開的不斷妥協中拖沓變味。溫總理撰文說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要求所有政府工作都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事業單位改革自然尤其應該如此,這不僅是滿足公眾知情權的需要,更是事業單位改革成功的前提。(時間:4月18日 來源:證券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