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上級可以逾越政策法規要求下屬去廠裡做工,當然也能提出其他不合理、不合法的非分要求。同理,相關政府機關也就可以以“經濟發展、項目運作的需要”為由,要求民眾犧牲個人利益、權益來“配合”政府。我們甚至不妨推演一番,如果當地引入的某個企業面臨員工結婚難,恐怕地方政府也會馬上列為一項重大的任務,層層幫忙選拔適齡女青年如果選拔得不夠,是不是也會拿公務員上場凑數?
至於四川方面在引入富士康時所做的招工數量承諾。地方政府確實可以,有時也有必要幫助企業招工,一方面解決了企業缺工難題,推動項目盡早上馬落實,另一方面也能提升就業率,減少失業人口。但政府與企業明確簽署招工數量協定,前者甚至許諾隨時應後者的需要招募一線勞工,這首先說明四川當地的招商、勞動等主管部門對勞動力市場的形勢及用工企業用工方式、薪酬待遇對勞工的吸引力等因素認知不足,進而輕率地打了包票。
在承諾不能完成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先是通過運動式的行政動員、指標分攤、強制攤派等方式,力圖彌合招工缺口,這已經是一種十分危險的行政“越位”了。而指派公務員進廠凑數的安排,本身也意味著對企業的不負責任富士康方面並不希望工人來了就走,讓企業不斷付出高昂的培訓和磨合成本。(時間:4月29日 來源:和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