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力推動新醫改、徹底改善醫療服務水平的條件下,也應該令相關宣傳起到緩解患者一些不合理期望的作用。第一,在強調政府維護居民健康的責任同時,也同時需要強調,健康更是個人的責任。決定健康的因素,個人的生活方式占很大比重,醫療只占不到10%。第二,不能過度強調醫療服務是商品,醫療行為是交易,患者是顧客。如果醫療是普通的商品,按照“顧客是上帝”的理念,患者自然會認為付了錢,醫生就必須滿足他的需求,必須治好病,救活人,甚至還得“售後三包”。但實際上,我們知道,醫生只能盡量去幫助病人解決病痛,只有電線杆上的小廣告和半夜的電視廣告才拍胸脯說“包治百病”。
跳出醫療本身,需要認識到,醫患矛盾不是簡單的醫方和患方的醫療糾紛,更是各種社會矛盾積聚後的釋放口,這是更深層次的病根。衛生部門相關人士仔細分析了近年發生的十數起醫生被傷害的案例,發現肇事者基本都是處於社會的底層和邊緣,他們的訴求不僅僅是解決醫療糾紛,甚至還提出了解決就業、住房等訴求。由於長期經歷經濟建設和社會建設“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非平衡發展,我國社會矛盾日益突出,收入分配、教育、住房、醫療等諸多領域,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問題。其他矛盾雖然也很激烈,但很多都可以不和社會正式組織發生聯繫,或者沒有機會發生聯繫,得不到釋放。但每個人都逃脫不了生老病死,於是醫院就成了各種社會矛盾集中的發洩口。所以醫患矛盾的解決,最終有賴於平衡發展,有賴於社會整體環境的改善。(時間:5月3日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