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院,應該是社會福利事業單位,是由國家民政部門舉辦,國家給予經費,兒童的公民權利、生存、生活和受教育的權利受到法律保護的兒童福利機構。既然是國家為無家可歸的孩子建的家,就應該溫暖和諧。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成長是福利院最核心的工作內容。於是,大家自然認為,兒童福利院的經費應該盡量用在孩子們身上。兒童福利院,福利當然是孩子們的。
近日,有網帖稱合肥市兒童福利院利用社會捐款買豪華奔馳商務車,並一直閑置。對此,合肥兒童福利院表示,奔馳車是上級財政撥款39萬元購買的,主要用於外國客人來兒童福利院認養兒童時使用,平時很少使用,“偶爾我們也使用”。經查,合肥市兒童福利院購買商務車,系財政資金購買,違反了合肥市公務用車採購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立即收回違規車輛,對涉及車輛採購的市民政局、財政局、招投標局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合肥市兒童福利院主要負責人已停職檢查。
合肥兒童福利院院方在媒體的採訪中,把矛盾完全上交給了上級機構。似乎自己是生生被上級給“豪華”了一把。而事實也確實是,市民政局、財政局、招投標局和福利院都脫不了幹系。不知福利院的孩子們平常的生活、學習消費是在什麼水平,可以肯定的是,國家福利院不可能給孩子們提供“奔馳”級別的奢侈生活。那麼,為什麼福利院裡的其他人就有機會享受豪車待遇、不享受都不行?上級單位有錢想花,為什麼不多投入一些到孩子們身上?兒童福利院自己都說根本不需要這輛車,那麼,上級這麼些機關出於什麼考量,非要劃撥這筆買車的巨款?這買車的小40萬元,是從“哪一抿子”錢裡劃出來的?是社會捐款呢,還是國家撥款?不管是社會捐款還是國家撥款,福利院的福利,究竟是給孩子們的,還是給其他人的?上級各機關單位一起攢出的糊塗賬,就這麼一筆嗎?收回的車輛,怎麼處理了?歸什麼單位、什麼人用了?
問號太多,但也不至於讓合肥兒童福利院的上級主管單位們變得更加糊塗。進一步的解釋應該盡快出現,不解釋清楚,恐怕公眾對於公益事業的信心,會受到進一步的打擊。若真如此,受到損失的,實實在在的是那些本就無依無靠的孩子們。(時間:9月6日 來源:北京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