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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限利潤不如直接曬成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0-23 14:47:52  


  陝西省住建廳和省物價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分區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公布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控制房地產利潤在10%左右。在房價調控的膠著時期,陝西此舉定會引發一輪熱議。

  陝西方面調控房價的積極態度應該肯定,在商業領域的諸多行業,“反暴利”也是政府部門平衡市場價格和維護消費權益的重要手段。以此來看,政府部門介入商品房定價似乎並無不妥。

  但是,確實沒有相關法律對商品或者公共產品進行利潤率的低值限制。而且,陝西方面要求各城市分區域測算住房項目成本,包括土地成本、開發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稅金等,其中涉及開發環節的成本由誰來確定?由於政府部門並不完全掌握部分開發費用,所以此舉很容易讓開發商自說自話,導致開發商的利潤並不能被有效限制,讓政策初衷打了折扣。2009年,江西曾首創房價成本公示制度,其公示的數據主要由開發商自行上報,最終成了開發商“逗你玩”的數字遊戲。陝西方面會不會重蹈覆轍?

  如果陝西方面還會出台後續細則的話,建議注意到兩個方面:一是政府部門所能夠掌握的房價構成因素應予公開;二是對政府部門不掌握的開發環節費用,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機制。

  陝西方面要求公布區域住房銷售價格區間,表面上看已經粗略公開了房價成本,因為理論上銷售價格扣去10%即為商品房成本。但由於存在前述問題,這個綜合成本很難被做實,政府部門有為開發商虛報成本背書的可能。與其如此,莫不如擇清關係,一方面將政府部門所掌握的土地成本,稅金收入,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有線電視等公共設施配套費用等公開;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獨立評估機制,促使開發商將其獨自掌握的成本公開。(時間:10月23日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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