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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孤兒:一把大火背後的無力與無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09 20:17:19  


 
  20多年來,只想“讓孩子有個活命”的袁厲害並沒有因此發財。面對這些傷害尊嚴的揣度,她說出了一個沒有文化的農婦最樸實卻最嚴重的毒咒,“如果賣孩子,逮住我,就槍斃!”

  在各種爭議面前,袁厲害最後還是選擇繼續她認定的事情--收養棄嬰與孤兒,直到一場大火燒了起來……

  著急

  火災發生後三天,原因尚未查明,問題尚未解決,但當地幹部的責任,差不多撇清了。

  事故發生當天,蘭考縣民政局有關人員在接受採訪時,就“迫不及待”地介紹,“根據收養法規定,袁厲害並不具備收養資格”。之後,更表示要力爭“從源頭上杜絕非法的民間收養行為”。當然,他們也進行了“自我批評”,悲情十足地稱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主要錯在對民間棄嬰收養行為“監管不力”,錯在對袁厲害“愛心之舉”的“默許”。

  從火災發生到給出回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從輿論關注到召開發布會,不超過36小時。這絕對算得上“反應及時”。經歷過這幾年中國式“網絡問政”的歷練,地方政府在如何應對互聯網時代的突發事件上,也算有了一點“進步”。

  回應快,行動也快。網民們發現,袁厲害作為“脫不了幹系”的相關人,已被當地警方控制。還有位中國政法大學的教授站出來頭頭是道地分析說,一經收養,袁厲害就對這些孩子負有保證人身安全的義務,她很可能被追究過失致人死亡罪,這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此時的網民,對這樣的“雷厲風行”完全不買賬。

  他們發現這個所謂不推卸責任的地方政府,在但凡涉及自身問題的時候,總選擇一些輕飄飄、無關痛癢的詞語。而說到25年來收養棄嬰孤兒的袁厲害時,卻最終都離不了“非法”二字。

  網友“吳有水律師”無疑是冷靜的,他說“對著撫養法條條來對,是違法了。可正是因為她的違法行為,使數十名棄嬰免遭死亡。”

  更多的普通人憤怒了。指責政府推卸責任的評論鋪天蓋地,新浪微博參與討論的發言多達138萬條。

  被瘋狂轉發的微博說出網友心聲:一個擺地攤的農婦,幹了民政、衛生、福利院、婦聯、紅十字會的事情,現在卻要頂上非法的罪名?什麼世道!

  在汹湧的民意面前,眼尖的記者注意到,縣民政局副書記李美嬌在5日接受採訪時,將“非法收養”悄悄地改成了“私自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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