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突遭橫禍,遇難46人、經濟損失4550萬元、150戶群眾需要搬遷……對於這起嚴重的山體滑坡災害,官方在12日下午給出了調查結論,將其定性為自然災害,與此前公眾質疑的采礦活動無關。
正如雲南省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預警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所說,“在冬季發生地質災害的情況少之又少,在1月份發生如此大的地質災害事件更是十分罕見。”在國內,近似的案例並不常見,近期發生的同類事故便是2011年11月28日時,廣西梧州市蒼梧縣造成7人被埋的山體滑坡,而那次事故恰恰是非法采礦引發的。
雖然事故很罕見,地質專家們亦是在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就被抽調前往事故現場,但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的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僅用了一天時間,便發布了調查結論——“連續雨雪天氣是滑坡發生的直接誘因,沒有發現此次滑坡與采礦活動有直接關係。”
但生活在當地的村民們卻對此並不認同,雖然本次事故前有雨雪天氣,但跟往年沒啥區別。往年有下得更大的,也沒出現過滑坡。此外,當地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員也透露,“事發地區在此之前從來沒有發生過地質災害,在我們之前的常規巡查中也沒有發現該地區有任何的地質隱患。”然而,高坡煤礦距離本次災害事發地僅3公里,這個採取地下開採模式的礦井,正位於雲南省發布的“高瓦斯礦井名單”中。不少村民表示,在事發時聽到了“從地底下發出來的悶響”,據記者採訪,多名礦工稱采礦區在滑坡正下方,且有采空區。這也正是當地民眾質疑山體滑坡是由采礦引發的原因。
當然,村民不是專業人士,他們的質疑也只是建立在日常生活的經驗基礎上,未必正確。但是,專家組的結論同樣沒有給出支撐結論的詳細內容。譬如礦井是否影響到了山體結構、現場是否發生過瓦斯爆炸、村民所稱的山體裂縫是否與采礦有關等等。
總之,這樣一份快速而不詳盡的調查報告,難以打消民眾的疑慮,而“滑坡無關采礦”的結論,更難以令人信服。專家組或政府部門應花些時間精力,拿出更詳細的調查報告。這不僅是給逝去的46人一個交代,更是為礦井林立的鎮雄縣做一次深度體檢,避免“真空期”的災難再次上演。(時間:1月14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