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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短命:違法行政的惡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05 12:58:49  


  拆除的一個原因是2億多元建成的阿房宮景區一直沒有國家文物局的批覆。也就是說2億多元建成的阿房宮景區是個違法建築物。

  違法建築物,理由多麼的冠冕堂皇,而且又多麼的理直氣壯。花再多的錢也該拆,也不能不拆啊。

  然而,投資建阿房宮景區的老板卻說:“這個項目是拿到市規劃局的選址意見書、市計委的立項報告和市文物局的動工函,我們才租地開工的。”當時不僅為阿房宮景區辦過相應的手續,而且還是請陝西省文保中心設計的。

  很顯然,按照景區老板的說法,他在出錢建阿房宮景區方面,走了應走的程序。阿房宮景區是在相關部門批准下才建設的。即他的阿房宮景區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建成的。不過,阿房宮景區沒有得到國家文物局的批覆也是不爭的事實。按照文保法,沒有國家文物局的批覆,肯定是違法建築。既然是違法建築,那當然要依法拆除。

  問題是,當地政府的做法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沒有國家文物局的批覆,那麼當初當地政府為什麼將阿房宮景區作為重點招商項目,積極鼓勵、扶持投資者建設呢?難道當地政府不知道沒有國家文物局的批覆而建築是違法行為嗎?還有在不算短的13年中,當地政府為什麼不爭取到國家文物局的批准呢?當初鼓動人家投資興建,現在又以違建之名拆除,這不是連起碼的信用都不講,不是對投資者坑騙嗎?

  整個阿房宮景區占地680多畝,投資了2億多元,不能說拆除就拆除了。在拆除之前,應該調查清楚,在明明知道沒有國家文物局批覆的情況下,當時是哪個部門哪些人拍板決定“霸王硬上弓”的?並且在此基礎上依法依紀追究決策者的責任。此外,還要對投資人依法予以賠償和道歉。若不然,則政府的權力如同沒有任何約束的“牛犢”,為所欲為,說建就建說拆就拆,人民群眾的利益得不到根本的保證。

  依法行政已經說了好多年了。可是,恕我直言,現在依法行政在不少地方只是停留在嘴巴上和文件裡。我們可以想一想,如果當地政府依法行政,那麼阿房宮景區在沒有國家文物局的批覆下能建成嗎?依法行政是按照法律的規定行政。不按法律規定行政是違法行政。違法行政在法治國家是絕對不允許的。而花了2億多元的阿房宮景區的短命便是違法行政的惡果。(時間:4月5日 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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