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及消費者的質疑聲中,18日晚,廣州食藥監局終於公布了8批次“鎘大米”的生產廠家名單。而此前,他們拒絕公布這些大米的品牌、生產單位及銷售單位的理由,是“不便透露”。
原以為當初廣州食藥監局所說的“不便透露”可能真的涉密,可是,當人們看到被公開的廠家名單時,怎麼也難以把它們與“機密”聯繫在一起,更對“不便透露”究竟“不便”在何處摸不著頭腦。廣州食藥監局是不是也應該向公眾透露透露:當初“不便透露”的理由究竟是啥?
關係老百姓食品安全的信息本該讓全社會知悉,可在廣州食藥監局那裡卻成了“不能說的秘密”,公眾自然要問個“為什麼”。按照有關規定,一些涉密的信息不能透露,這可以理解;但是,已經公布的“8批次問題大米的廠家名單”顯示,這本是可以透露的,否則即便媒體、消費者再怎麼催促,也不能公布。原本可以公布、應該公布的信息卻“不便透露”,就容易讓公眾因“不明真相”而浮想聯翩。儘管人們不相信執法部門在信息透露的拿捏上,會玩弄些“別別竅”,也不願相信廣州食藥監局的“不便透露”或許是因為對被執法者有所“期待”,不過,一旦該透露的“不便透露”,就不能不讓公眾有這樣那樣的想法。
透露真相,釐清原委,給公眾一個說法,總比讓公眾胡亂猜疑好。現在不把當初“不便透露”的理由透露一下,難免今後還會出現該及時透露的“不便透露”。如果當初不該“不便透露”,那麼,這也應成為一個警示牌,警示有關部門遇到此類該及時公開的信息時不再“賣關子”,對公眾最需要的且又是完全可以公開的信息不要再搞什麼“且聽下回分解”甚至幹脆“無解”。(時間:5月21日 來源:南京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