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5名聽證會代表中,只有1名消費者代表不同意出租車漲價。23日下午,北京出租車價格調整進行聽證,在同意上調價格的代表中,13名代表同意每公里租價2.3元;8名代表同意每公里租價2.6元,其他代表則提出了修改意見。
北京出租車價格調整聽證會,共有25名代表參加(其中1人因事請假),其中消費者代表10人——符合《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中“消費者人數不少於聽證會參加人總數的五分之二”的規定。聽證會必須保證一定的消費者代表人數,否則便會失衡。具體到此次聽證會,聽證代表由消費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駕駛員、社會組織、政府部門以及經營企業組成,代表的廣泛才能實現博弈的充分。
但讓人大跌眼鏡的是,10名消費者代表居然高達9人贊成漲價,僅有1人反對漲價,而這名消費者代表也是25名聽證代表中唯一反對的代表。真是咄咄怪事!無論採取哪種方式漲價,受損最大的即是消費者,但凡稍有正常心智的人,面臨利益受損都會有所痛感繼而說不,正所謂屁股決定立場,利益決定思維,但為何絕大多數消費者代表都支持漲價?難道這些消費者代表大腦短路了,或者平時根本不打車,都配有公車或有私家車?即便有私家車,由於北京實行限號,也免不了打車啊,為何如此高風亮節?消費者代表,你們究竟在和誰穿一條褲子?
與消費者代表態度迥異的是消費者的意見。據新京報報道,消費者的意見,85%的人贊同最好不漲價或者少漲價,或者是第一方案。而此前中青報進行了一次更廣泛的調查:如果受訪者作為此次聽證會的代表,他們會贊成已經給出的方案嗎?調查顯示,46.9%的受訪者明確表示不會贊成,27.1%的受訪者表示會贊成,26.0%的受訪者表示不好說。(5月14日《中國青年報》)無論是中青報的調查還是新京報的報道,可見絕大多數消費者都反對漲價,可為何到了聽證會上,變成了絕大多數消費者代表都支持漲價?
消費者代表當然有權利支持,也有權發表自己的看法,但試問,這樣的消費者代表能真正代表消費者嗎?因為工作關係,我常常打車,屬於堅定反對漲價的一族。起碼,那些支持漲價的消費者代表完全不能代表我的意願,我是“被代表”了。我反對漲價,最主要的原因即是漲價方案絲毫不提出租車的責任,比如不降低份子錢,只拿消費者開刀,正如唯一反對漲價的消費者代表吳婷所稱,大家對提高出租車司機的待遇沒有異議,但是出租車漲價是否一定要讓乘客來買單?能否讓出租車公司和政府多承擔一些?
這是多麼粗野而可笑的事情,漲價只讓消費者承擔,還得讓消費者興高采烈地接受——十分之九的消費者代表支持漲價,這能使人信服嗎?顯而易見的是,支持漲價的消費者代表失去了基本的角色意識,與其他司機代表、企業代表相比,這些消費者代表屁股坐歪了。一對照可知,參加聽證的其他代表明顯都是替自己或自己的行業代言,比如,司機代表都明確支持漲價方案二,意即漲價幅度更大的方案,這很正常,在客源不變的前提下,漲幅越大賺得越多,有的司機代表甚至希望等候價“不僅是高峰期翻倍,應該是整體(租價)翻倍。”企業代表也支持漲價,稱現在企業利潤少,談不上暴利。凡此種種,實屬正常,誰會傻到不替自己說話呢?
消費者代表不代表消費者利益,其實並非新聞,這在其他聽證會上也時常上演。有的原因是,相關部門用聽證專業戶來扮演消費者代表,代表支持什麼反對什麼,事先已經達成一定的默契。當然,不能說北京此次聽證的消費者代表也被操縱了,但與真正的消費者意願相去甚遠,確有可疑之處。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聽證會的組織或者舉行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期待獨立的第三方介入調查北京這次出租車聽證會,以還原真相,回應輿論質疑,如果確實存在徇私舞弊,司法部門應該介入。(時間:5月25日 來源: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