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商業的角度上,這類規則設計雖然蠻不講理但也無可厚非。在此次競爭中落下風的騰訊,雖然是弱者,但面對其他開發者,它同樣可以扮演規則制定者的角色。以騰訊開放平台的游戲業務分成來說,合作夥伴并沒有任何資格與騰訊談分成比例,同樣,微信可以禁止淘寶的鏈接識別,而阿裡也能反過來幹擾騰訊系產品。在國外,這類商業競爭情況也并不罕見,由於購買電子書也被認定為“APP內解鎖特性或功能”,亞馬遜這種巨頭都被蘋果要求走內購渠道。因此在商業競爭中,面對更強勢的規則制定者,遵從和妥協并不鮮見。
但站在用戶的角度上,這類規則還是具有一定的傷害性。因為具體到用戶這裡,平台如何制定規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產品好用不好用。讓微信打賞變成內購渠道,對大多用戶來說是體驗感的倒退,因為蘋果提供的支付方式,在便利性上遠不及微信支付。目前知識付費領域方興未艾,像在綫課堂、付費閱讀等都有可能遭遇類似問題,還有直播也算得上虛擬付費,面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蘋果的開發者協議還會一視同仁嗎?它真的還有底氣將傲慢態度堅持下去嗎?(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王慶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