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半月談》評論文章則指出,應探索用套內面積替代建築面積計價,將公攤面積“水分”擠出去。從宏觀角度而言,這可以使房地產市場統計更科學,更真實地反映群衆現階段的居住條件,更敏銳地揭示市場行情變化,為房地產稅征收創造更有利的條件,為政府針對房地產市場出台調控措施提供更有價值的數據參考。
官方是否提及取消公攤?
目前,官方未正面提及取消公攤。
不過,2019年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布《關於<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3.1萬字的《住宅項目規範(征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這份征求意見稿文末附的起草說明中提到,目前,我國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築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以此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
2019年9月10日,在對反饋意見和修改建議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和處理後,住建部辦公廳曾第二次發布關於征求《住宅項目規範》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意見的函。不過,第二次發布的《住宅項目規範》征求意見稿中已不見“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的字樣。
3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於《住宅項目規範》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通知顯示,根據住建部工程建設標准編制工作計劃,《住宅項目規範》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見基礎上修改完善并經專家審查通過。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2年3月15日發布的關於《住宅項目規範》公開征求意見稿中,未再提及“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