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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同盟與日本對台政策的變化互為因果,互相推動。 |
中評社訊╱題:“日本對台政策的特點和趨勢”;作者:金熙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日本的對台政策,是對中國兩岸關係產生影響的最重要外部因素之一,也是中日關係的最敏感問題之一。
冷戰結束後,在“總體保守化”和“對華強硬化”的政治氛圍下,日本的對台政策開始出現倒退傾向。日本不斷突破界限,以漸進方式與台灣當局發展政治與安全關係,具體表現為:對台干預態勢由“模糊化”轉向“清晰化”;“對台關係升格化”;構築武力干預台海危機的機制等。但日本不會輕易以中日關係破裂為代價來發展對台關係。
冷戰後日本對台政策變化
冷戰結束後,在“總體保守化”和“對華強硬化”的政治氛圍下,日本的對台政策開始出現倒退傾向。
日本的對台關係,在政治與法律上早已得到定位。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對此都作了明確規定。中日復交以後的日台關係只能限於非官方的經濟與文化交流領域。然而,日本不斷突破界限,以漸進方式與台灣當局發展政治與安全關係,對中國的統一大業增加了障礙,對中國的安全構成了新的威脅。
日本政界的“親台派”日趨活躍,其對日本政府對華政策的影響日漸增強。以美國提升對台關係規格的動向為背景,日本允許台灣駐日本機構改名升格,日本訪台官員身份不斷升級。1994年10月廣島亞運會時,日本在接受李登輝赴日的圖謀受挫後,竟然置中方多次交涉於不顧,允許台灣“行政院副院長”徐立德赴日活動,挑起了一場新的政治摩擦。日本政府課長(相當於處長)級以上官員不能訪台的慣例也被打破。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日本出現了兩種台灣問題新說:其一是所謂“台灣變質論”,即主張當今的台灣當局已實現更新換代,不同于當年被驅逐出大陸的國民黨政權;其二是所謂“民意決定論”,即主張台灣居民可以“民主地”決定是否贊同統一。這類說法把政治體制問題和領土主權問題混為一談,其要害是不願看到中國實現兩岸統一。另外,日本還流行起一種“台灣衝突國際化論”,即主張不管台灣問題是否中國的內政,只要台海發生衝突,就會擴散為國際問題。
日美同盟的“再定義”進程,與日本對台政策的變化互為因果,互相推動。
以一九九四年秋發表的“奈設想”為開端,以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克林頓總統和橋本龍太郎首相簽署的《日美安全保障聯合》為結果,日美開始為其雙邊安全同盟進行“再定義”即加以強化。日美通過加強安全同盟所追求的,是“硬遏制”和“軟遏制”兩種功能。
所謂“硬遏制”作用,指日美以防範遠東地區“不穩定因素”為公開理由,構築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遏制體制。其中,日美干涉台灣問題的姿態,不能不是對中國安全的嚴重威脅。通過此次的“再定義”,日美不僅給“遠東條款”和“台灣條款”注入新的活力,而且日方還承諾在發生所謂“周邊事態”時將為美軍提供“後方支援”。
在日美構築共同干預台灣局勢體制的過程中,日本扮演了積極配合、全力推動的角色。1997年以來,日本與美國制定新《防衛合作指針》並在國會通過了《周邊事態法案》等相關法案,將其防衛範圍擴大到日本周邊地區,日本政要聲言“周邊地區”包括台灣海峽。
所謂“軟遏制”作用,指日美雖不公開聲明,但卻企圖以雙邊安全同盟主宰東亞安全及政治秩序,構築平時對東亞國家產生“威懾”作用、戰時發動聯合作戰行動的遏制體制。在冷戰結束的形勢下,日美反倒加強安全同盟的做法,顯然不符合東亞地區和平與發展的時代潮流,日益成為地區緊張局勢的重要原因。
中國對日美強化安全同盟的動機和干預台灣問題的動向表示了嚴重關注。面對中國的置疑,日本把“遠東事態”一詞改換為“周邊事態”,並對“周邊”這一概念採取了含糊其辭的解釋。“周邊事態”明明以地理概念為修飾語,日本卻否認其為地理概念,而是指那些“能夠給日本的安全帶來重大影響的事態”,卻又拒絕做出“周邊事態”不包括台灣海峽的承諾。
二十一世紀初日本對台政策新動向
二十一世紀頭幾年,日本對“台灣問題”的干預態勢日趨明顯。
2001年4月20日,森喜朗首相不顧中國政府的一再交涉和反對,在其下台幾天前匆匆給企圖以看病為名去日本擴大政治影響的李登輝發放了赴日簽證,做出了1972年以來歷屆內閣都不可能做出的決定,給中日關係的政治氛圍平添了又一層濃重的陰影。
(一)日本對台干預態勢由“模糊化”轉向“清晰化”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日本在台灣問題上一直採取一種“模糊化”戰略。在其所要防衛的“周邊事態”是否包括台海地區,日本一直不做正面回答,而是詭稱“周邊事態”不是一個“地理概念”而是一個“事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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