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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有了《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才有市場經濟。中新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3月9日電/全國人大昨天公佈了《物權法》草案及其說明後,《物權法》成為與會者談論熱點。代表和委員們認為,《物權法》是建立市場經濟的基礎,當前反對聲音並不多,不過該法出台後需要其他行政管理體制與之相配合。另一方面,物權法醞釀達十三載,經過多年達7次審議,比較成熟,也顯示內地的重視及民主精神。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指出,不應以計劃經濟為理由反對《物權法》:“現在13億人還有幾個人說我們應該恢復計劃經濟?”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湖南省省長周強表示,《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法律,對於促進平等保護民事法律主體財產權益,推動經濟發展有重要意義,並將對中國法治建設產生深遠的影響。
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表示,經7次審議以後,《物權法》草案現在比較成熟了。物權法最大的好處是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
全國政協委員林毅夫則表示,物權法是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一個很重要的基本法,這個法的出台不僅不會導致社會不公,而且在實施以後將創造更好的經濟效率和更好的經濟機會。
針對當前反對《物權法》的種種聲音,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趙啟正認為,一部法律有爭議是正常的,《物權法》將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家吳敬璉認為,《物權法》的基本原則就是對各種財產平等保護,是建立市場經濟的基礎,是市場經濟基本的法律架構,有了這個原則才有市場經濟。
“怎麼能以計劃經濟為理由反對這部法律呢?現在13億人還有幾個人說我們應該恢復計劃經濟?”吳敬璉認為,對於有關《物權法》的爭論,關鍵要看是對“基本問題的不同意見,還是個別問題的不同意見”。吳敬璉認為,當前對《物權法》的反對聲音並不多。
全國人大代表孫潔認為,《物權法》應更強調分配原則,只有符合社會主義分配制度,對財產就應給予很好的保護,而來路不明的動產和不動產不應在保護範圍內。這一點目前在物權法裡還沒有很好體現。比如,現在一些事業單位、高校把福利房作為保留人才的手段,但不給福利房的房產證。
孫潔表示,《物權法》討論得相當充分了,出台後需其他的行政管理體制與之相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