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的社評表示,隨著香港與內地經濟和人員交往的進一步頻繁,前往內地經商和置業的港人日益增多。按照物權法草案的規定,所有物權所有人,包括海外投資者及港人在內地的財產權利,都將會得到公平的對待,他們受到的待遇與公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不會有差別。這將為港人在內地投資、置業去除了一個最大的後顧之憂,大大提升港人前往內地發展的信心。這篇社評說的很對,其實,不僅僅是港人,澳門的同胞、台灣的同胞、海外的同胞,莫不同樣受益,莫不同除後顧之憂!
對於物權法的爭論,我們沒有視而不見。各界對此有不同的看法,有爭論,應該是正常的,因爲這畢竟是過去沒有的新鮮事物。但是,如果把爭論劃定在富人窮人之矛盾,恐怕就是大錯特錯的。社會主義國家,更應該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存在,是為了維護人人平等。只維護富人,法理不容。只維護窮人,法理也不對。如果以爲只有富人需要物權法,窮人不需要,也是錯的!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燕繼榮在論述物權法時講了一個意味深長的故事,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18世紀中葉英國有一位首相,名叫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講中,他說過這樣一句話,“窮人的寒舍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句話表達了財產權對窮苦人的重要性和神聖性。皮特作為政治家對財產權的尊重,表明他認識到了財產權對個人(包括窮人)的保護作用。他提醒人們,即使是窮困潦倒的人,在他的寒舍裏也有對抗國王權威的權利。那麼,是什麼賦予了一個窮人以對抗國王的勇氣和力量?
港澳台僑胞在大陸投資經營,最大的擔憂是自己的房子人人都能進,如今有了物權法,國王也不能進寒舍,港澳台僑胞還擔心什麽?物權法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將是極其深刻的!
作爲絕大多數在中國大陸投資房地產以及經營企業的港澳台僑胞來説,爲數極少數人能與富豪劃等號,但是大部分人可能很難與所謂窮人劃等號,這是一個很特殊的階層。在物權法未有出臺之前,心中總是有所不安的,有所顧忌的。事實上,因爲沒有具體的法律保護,很多的港澳台僑商人在大陸的投資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侵佔、傷害。所以,物權法的通過,勢能消弭損害,展開新的局面,加強投資大陸的信心,對港澳台僑胞來説,絕對是一大福音!港澳台僑胞,翹首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