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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耀:這些年來,面對燈紅酒綠的花花世界……覺得自己吃虧了,產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念頭。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4月16日電/《北京日報》今日刊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季衛東署名文章稱,貪官在瀆職懺悔錄裏流露的怨尤情緒,難免有自我開脫之嫌,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露對某些現行制度的不滿。
原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因受賄罪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一審法院判處死緩重刑。《檢察日報》在豬年正月初十那天公佈了他的懺悔錄,其中值得注意是這樣一段話:“回憶這些年來,面對燈紅酒綠的花花世界,覺得自己風裏來、雨裏去,一天忙到晚,也夠辛苦的,看到老闆們一個個大把大把地撈錢,瀟瀟灑灑生活,想來想去,覺得自己吃虧了,產生了‘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念頭。”
文章說,在迄今為止發表的貪官反省材料中,或多或少,也可以發現類似的情緒流露。應該承認,那裏固然留有文過飾非的伏筆,但也的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官場某種無奈的現實以及根深蒂固的心態。因為王昭耀們如果能夠抑制“意志薄弱、精神空虛”等犯罪誘因,如果能夠堅持清廉操守,結局恐怕與黃仁宇的史學傑作《萬曆十五年》中描繪的海瑞也相去無幾: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規定的最高限度執行。如果政府發給官吏的薪給微薄到不夠吃飯,那也應該毫無怨言地接受。這種信唸有他自己的行動作為證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時候僅僅留下白銀20兩,不夠殮葬之資。”
文章稱,不言而喻,如此這般的可悲下場決不應該成為貪贓枉法的藉口。實際上在任何地方,即使薪酬再優厚,也仍然難免有人見利忘義。但是,倘若在一般情形下守法的代價總是清貧,其收穫唯有孤寂,那麼無異於權力結構本身已經造成了腐敗的溫床。這時更重要的與其說是貪官的懺悔,毋寧說是國家的懺悔,或者是制度的反省。
例如王昭耀作的檢討交待——“收了禮後,我便插手幹部使用和人事安排工作,通過各種手段提拔親信知己。人事安排,對當時的我來說,其實就是一句話的事,舉手之勞,打個電話或者開會時給有關人員打個招呼就完事了”——就非常典型地揭露了結構性腐敗或者制度腐敗的真相。為什麼一個黨委書記就能擅自決定屬下大量幹部的任免升遷?
顯而易見,這是因為“黨管幹部”組織制度的不健全和民主集中制的不完善,導致“一把手”說了算所造成的。為什麼被告在短短十來年的期間內收賄294次、獲贓款約1350萬元都能平安無事,甚至還不斷加官晉爵?因為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通過人際關係網尋租和分利的攻守同盟。
顯而易見,人事決定的集權化、任意化以及交易化勢必引起一系列的連鎖反應。首先,任何一個在位的幹部都始終缺乏安全感。即使為了保住烏紗帽,也不得不巴結能夠隨時改變其命運的領導,更何況在心存晉陞之念的場合。而巴結的手段則必然不限于能力和政績,無原則的效忠和“上供”可能更容易立竿見影。這就在官場形成某種圍繞特定上司的激烈競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