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其次,壟斷性的人事權意味著充沛的政治資源,並可以兌換各種所需物品。不同價值之間替代和轉換的雙贏局面一旦打開,官場或遲或早就會市場化,從政就像一樁無本萬利的合夥事業。“公僕”的職位將蛻變成最盈利的商品,既可以囤積居奇以抬高價碼,也可以反復倒賣以薄利多銷,從而使公器私有化的規模呈幾何級數擴大。
由此可見,一方面在理念上要求幹部艱苦樸素,像延安時代的馬錫五那樣下鄉“自帶乾糧去辦公”,在很長時期、很多地方往往並不為或者財政上也無錢為官員提供足以養廉的待遇,另一方面卻又沒有對權力行使進行必要而充分的限制,實際上就等於在公然承認或者引誘甚至逼迫幹部從事尋租活動,自尋隱性收入。這,就是國家在制度設計的層面不得不反思之處。
文章說,貪官污吏們對這一點也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才會有人形式上全面認罪,實際上百般辯解,希望司法部門能斟酌“坦白”的態度、“根正苗紅”的出身、“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的努力和對組織的忠誠乃至“複雜的社會背景”而網開一面。唯其如此,官官相護也就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甚至變得仿佛像出於惻隱的善意。
既然格局如此,接下來的就是結黨營私、瓜分竊國贓物意義上的“黨錮”了。在拉幫結派、徇情作弊的過程中,法律制度逐步變得形同虛設,甚至是非都被顛倒。去年《中國新聞週刊》第13期刊登的記者調查報告“馬德‘官市’”,就展示了冰山一角。據原牡丹江市副市長馬德妻子的供述,有人勸說顧慮較多的馬德受賄時的理由是——“你們不食人間煙火怎麼地?送上門來的再不要,人家會以為你們不信任他。這不把人都推到別人那去了嗎?……你們這樣不成光桿司令,工作怎麼幹?能幹長嗎?”後來馬德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對妻子下達指示:“以後再來人送東西,送錢,你就先收下吧。……不收,等於把人推出去,馬德的政權沒法鞏固。”
文章表示,在這一點上,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長王偉比他的上司王昭耀說得更坦率,公開指陳自己墮落的根本原因在體制和環境。他說:“體制上,縣委書記權力過大而監督乏力,如果監督制約有力,我也許就不會犯這麼嚴重的錯誤;環境上,中國人講究人情往來,大環境、大氣候如此,我一個人是無力改變的”。當然法院不能因此就減免他個人違法的刑事責任,但這樣的辯解之辭倒也的確並非無稽之談。
文章指出,在瀆職懺悔錄的字裏行間,透過堆砌無度的道德八股調的藻飾,我們是不是也能讀出些無奈之餘的怨尤來?但是反過來看,假如不嚴厲懲罰那些貪贓枉法者,社會穩定很可能就會頃刻間分崩離析,國家秩序也難免徹底的信譽掃地。面對法與情之間兩難困境的日益尖銳化,中國迫切需要儘早進行體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