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6日電/根據媒體報道,陳水扁日昨接見南非屠圖大主教時,宣佈將要減刑以紀念二二八的六十週年。對於陳水扁的舉措,我們不僅感到錯愕,更期期以為不可。
赦免制度在台灣已有悠久的歷史。根據《尚書•呂刑》的記載,在西周中期就已經有了關於赦免的規定。先秦時期,赦免緣由更是多種多樣,包括登基、災異出現等等。就動機而論,帝王實施大赦大體都是為了攏絡人心,雖日要行仁政,但與現代的人權觀念並無關涉。現代的大赦與特赦制度,基本上是建立在人權的理論基礎上,但對於實施的時機與對象,歷來都是爭議很高的議題。不過,彌補法律所造成的錯誤或者補救法律之不足,應是赦免的前提。李登輝在1990年曾發布特赦命令,赦免美麗島事件叛亂犯黃信介、施明德、許信良等二十七人。在特赦之後,這些人因為此項特赦,視同未犯罪,以後可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此一特赦命令,即彰顯了赦免制度應有的精神。
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評認為,法律制度,包括罪刑的執行,貴在一貫與穩定,雖然有大赦與特赦的制度設計,但其運用應十分謹慎。以陳水扁的宣佈來看,有幾下幾點可討論之處。
首先,二二八事件雖然本質上是一項政府與民間的衝突,但在今天已被陳水扁以及民進黨曲解或誇大成族群問題。因此,民進黨如果真要紀念二二八的六十週年,就應該在族群和解的方向去努力,而不是以赦免來做文章。舉例來說,陳水扁可以呼應林義雄與沈富雄,唾棄以分裂族群來吸引選票的候選人。
其次,屠圖大主教這次來台灣訪問,重點是在轉型正義的精神,其中包括了寬容與智慧。陳水扁如果真的要紀念二二八,則應該呼籲全民共同省思屠圖大主教的主張。他說:所有的南非人,無論膚色為何,必須在同一塊土地上生活、相處,並共同走向未來。生活在台灣的人又何嘗不是如此!陳水扁與民進黨不能一方面藉轉型正義來拆銅像,製造仇恨,另一方面又接待屠圖大主教,宣佈赦免。
最後,赦免減刑是否合適,值得討論。刑罰的目的雖有報復的意思在其中,但也包含改錯與學習的機會,因此刑罰的執行中已有假釋的規定來彌補其不足。但是“法務部”所草擬的減刑中,除了特殊犯罪外,幾乎是一律減半,其對社會的影響是正是負,值得考慮。但無論如何,以紀念二二八之名來減刑,我們認為並不適宜,因為這些罪犯中,有經濟犯,有殺人犯,有強盜犯等等,對他們減刑與二二八所象徵的精神又有何干?
有人說陳水扁是釣名沽譽,我們不願做此假設,但我們認為,有更多更有意義的方式來紀念二二八,來提升二二八對台灣人的意義,何必以廉價的減刑消費二二八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