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長廷疑收受不法政治獻金,“總統”夢搖。 |
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在民進黨“總統”初選進入倒數計時階段,競爭日趨白熱化之際,最新一期的台灣壹週刊指稱,前“行政院長”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涉嫌在高捷工程中壓迫得標廠商,收取不當政治獻金,而承辦該案的檢察官羅建勛,已認定謝長廷涉及貪污罪“犯行明確”。
東森新聞報道,若謝長廷遭起訴,他的總統夢可能將出現重大變數。
週刊報導,根據高雄高分檢內部一份公函指出,檢查官從3月8日起,陸續傳喚13名證人出庭作證,查得謝長廷確實有透過“高雄發展聯誼會”會長徐政朝,向高雄捷運董事葉致中、高捷工程得標商隆大營造董事長陳武聰、前高雄銀行董事長蘇朝山和副總黃識強等人收取不法政治獻金。
週刊指稱,檢察官認為謝長廷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7條:“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並另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
據指出,羅建勛對這起政治獻金案調查鍥而不捨,2006年4月高雄高分檢首度因高捷案而將謝長廷列為被告,並發函給高雄地檢署,不過,時任高雄高分檢察長的陳聰明,對羅建勛將謝長廷列為被告很有意見,但羅建勛仍表示:“檢察長,我還是要把謝長廷列為被告,發交地檢署偵辦”。氣得陳聰明拂袖而去。
羅建勛後來趁著陳聰明公幹之際,硬是發文決行,由代理檢察長批准,陳聰明得知後還氣得向發文單位大罵:“怎麼會讓這個公文出去!”
這紙公函也震撼檢調高層,有檢調人士認為,羅建勛應是在偵辦案件中遇到干預,可能怕被吃案,才刻意發出這樣的公函。
不過,羅建勛接受週刊電訪時卻表示,查黑中心已經結束作業,他也已經不辦案了,只淡淡地說:“公文寫什麼就是什麼,對於相關案情我沒辦法多說。”
另外,中時電子報報道,民進黨初選進入倒數計時階段,傳出謝長廷被指收受不當政治獻金、遭檢察官認定貪污。謝長廷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趙天麟今(二)日說,在黨員投票前四天,“特定人士”將一紙公文外洩給媒體,讓媒體“舊案新報”,企圖影響選情,擺明是“政治操作”,對謝長廷選情將有重大影響。
周刊報導,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疑涉收取不法政治獻金案,承辦該案的高雄高分檢查黑中心檢察官羅建勛認定,謝長廷涉貪污罪“犯行明確”。
趙天麟表示,這份報導讓謝陣營感到憤怒,不過,他們不會控告檢察官,也不願隨之起舞。
他說,所謂“犯行明確”,只是檢察官的個人意見,更何況此案早在2003年就調查過,當時已還謝長廷清白。他強調,此案偵辦過程似乎刻意配合民進黨內初選時程,背後有“特定人士”操作相當明確,但他們不願揣測是誰,也“相信蘇陣營不會做這種事”。
謝系“立委”徐國勇表示,謝長廷陣營一個禮拜前就知道周刊要在初選前刊登這項報導。他說,這是“有心人士企圖抹黑”,且二○○二年時,政治獻金法還沒立法,“怎麼會有所謂政治獻金的問題?”
根據周刊報導,檢方兩度約談謝長廷,謝長廷都沒有現身。徐國勇表示,謝長廷二度沒出庭,一次是因為與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打官司,一次是因為母喪,等到謝想主動跟檢方說明,檢方就說不用了,“怎麼可以說謝長廷不出庭!”此外,他也質疑,這類資料只有司法高層才看得到,怎麼可能漏出來?應該要追查消息來源。
謝系“立委”林國慶也痛罵,距離投票只剩四天,怎麼可以使出這種卑劣的手法,傷害謝長廷?這對謝長廷很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