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迺強:最完美的雙普選方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29 15:01:47  


  中評社香港5月29日電/香港基本法委員、全國政協委員劉迺強今天發表文章說,策發會中有關政改的討論,第一階段集中尋求原則和定義上的共識,對普選有關的原則和定義,包括“普選”的定義,是“一人一票一等值”。對於這一點,大家一早就沒有異議。最近反對派和陳方安生等竟然不顧這已經公開的事實,並在此大造文章,扯到《國際人權公約》,妄圖通過把策發會抹黑來偷佔道德高地。忝為策發會委員,除了有責任闢謠正聽之外,這裡更想正面指出,如採取原教主義的態度,雖然能得到一些掌聲,但對解決問題一無幫助。

  世上沒有任何政制能完全達到“一人一票一等值”的標準。香港如果要完全達到這標準,只會出現以下的情況:

  1.在選舉權方面,我們絕對不能剝奪任何人士的選舉權。這包括外藉人士,尤其更包括在港工作、居住和學習的所有中國公民,因為不論根據《中國憲法》、《人權公約》和《基本法》,這些同胞都享有這權利;只是這權利在回歸之前被港英政府剝奪了,十年之後仍未撥亂反正而已。

  2.在被選舉權方面,上述人士當然依然享有平等的權利。不但如此,我們不可歧視病人,包括神經及精神病患者;更不可歧視罪犯,尤其是香港法律從沒有“剝奪政治權利X年”的刑罰。(在內地,服刑期滿之後,其政治權利得以恢復,除非被判永遠剝奪政治權利,不然不會永遠被剝奪。) 我們當然更加不能歧視窮人,或者優待富人,造成不公平競爭;所以政府要立例禁止私人資助選舉,包括自資參選,所有參選費用劃一,全部由政府撥款。此外,因為所有提名制度都是“篩選”、“過濾”,所以香港的普選要毋須提名,更不能有任何形式內部初選,侵犯某些人的人權,犯者刑事對待。

  3.特首選舉:最低限度任何成年人都可參選,任何成年人都可投票;可以有數百數千人參選,一人一票,不管得票率,得票最高者當特首。像最近法國那樣要進行第二輪投票,是剝奪了選民和其他候選人平等機會的做法,不符合“普選”要求。

  4.立法會選舉:只有全港是一個大選區,一人投六十票,得票最高的六十名候選人當選勝出,各選民和各候選人的權利才能均等;其他任何方式都是“假普選”。如第六十名出現多位選人同票,也只可能從頭開始再選一次,其他任何重選方式,都不符合公示的標準。

  你看了以上方案,第一個反應是這不大可行。這我也十分同意,只是想指出,如單從理念出發,不顧實行性,結果一定是如此。這裡不是要推銷這完美普選方案,只是想指出:首先,任何反對派如要談公平、談人權,就請他們先對照一下這“普選”真正的高標準,認識到他們距離理想根本很遠很遠。他們動不動就上綱上領的要拿“人權”、“公平”作標準來壓人,說穿了其實只不過是九十九步笑一百步而已。

  如果反對派說他們其實已經妥協了,那很好,請問你們為何要妥協?和是以什麼標準來做妥協的?

  如果說妥協是要照顧現實,現實其實只有三條:一是如何面對香港市民中間有些人對國民身份和對中央政府認同的問題;二是如何避免特首普選中產生了人選,最終會被中央否決不予任命,因而出現重大憲制和政治危機的問題;三是立法會轉型到普選的方案,如何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的問題。請問你們的方案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不能解決現實問題的所謂“妥協”,說穿了,只不過是一種姿態而已。姿態就是表演,是政客討價還價的伎倆,那就別往自己面上貼金。而且說到底,你們是不是有誠意要解決以上三個問題的?如果不是,就另作處理,起碼大家都明白這是甚麼一回事。但如果真有誠意,就請正面要對以上這些實實在在的問題,別再擺姿態,做假妥協,事實上卻在阻礙香港民主化的進程。

  因此,如果大家都是一心一意要從現實出發,照顧現實,從而克服有關障礙,盡快邁向普選,那麼一個共同的妥協標準便自然浮現,那就是:向前一步一步的走,在現實的局限底下,或者先緊後寬、或者先易後難,盡可能向前走大步一點,而不要求一步到位。用傳統的提法,就是“循序漸進”。大家心裡還要有一個心理準備,到最後,香港的普選,跟全世界的普選,都是不完美的;因為如上分析,完美的大規模普選,是完全行不通的,而且是效果不佳的。

  對於“循序漸進”,反對派還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說法,認為“循序漸進”應從一九八四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開始計算,至今已經“漸進”了二十多年,應該到達了。想當年,我們所有民主派人士都主張九七回歸就實行普選;只不過這二十多年陰錯陽差,大家都走了許多錯路、彎路。老實說,今天並不比當年更近普選。這怨不了誰,而且如果我們如果繼續蹉跎歲月,還不把握將要到來的一次機遇,向前跨進,沒有人能保證我們何年何月才能實行普選。回溯甚麼時候開始“漸進”是絲毫沒有意思的,從現實出發就是從當下開始,不再思前想後,不再追究誰對誰錯,集中精力,從今天的甲點走到明天的乙點。

  現實擺在面前,身份和國家認同問題十年八載也難以解決得了,建制派如果是反民主的話,完全可以在此造文章,一票就把普選否決掉的。但是建制派沒有這樣做,中央也沒有這樣做,我們只是務實的提出其它兩條實實在在的困難,並且就此提供多種不同的解決方案。如果我們真要盡快在香港落實普選的話,大家不妨先把身份和國家認同這問題放在一旁,擱它一擱,集中精力去討論這些方案,最後找出一個既符合《基本法》的要求、得到市民大部份支持、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和得到中央同意的方案出來。可惜的是,反對派們至今仍未改變態度,罔顧特首和立法會普選的實際問題,大力推銷一個既不符合《基本法》規定特首要向香港市民和中央負責,要由中央任命的要求、不可能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不會得到中央同意的方案,希望通過大力推銷,不惜扭曲事實,混淆視聽,以騙取市的支持,並挾“民意”以逼中央和立法會就犯。

  這是我上周在這裡提到反對派逼使多數屈從於少數的慣用手法。很可惜,這手法最近已經用得大濫了,越來越多市民看透了,而且日趨反感。他們這樣下去,這回一定失敗告終。反對派敗不足惜,這是活該如此。可惜的是,香港民主化的步伐,會又一次讓他們拖慢了。當然,這又是建制和親建制派的錯了! 

  誰才是真正的民主派,現在還不全部現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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