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8日電/台“立法院”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通過“行政院”對農漁會法部分條文提覆議案,交付六月十一日全院委員會審查,六月十二日於院會記名投票表決。另外,老農津貼加碼至六千元的老農津貼暫行條例草案,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中央社報道,院會上午通過農會法第四十六條之一修正條文與漁會法第四十九條之一修正條文覆議案,決議交付六月十一日全院委員會審查,邀“行政院長”張俊雄列席說明備詢;審查後,六月十二日於院會記名投票表決。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日前指農漁會法部分修正條文,放寬二審判決有罪即解職至三審確定才解職,是“放生黑金”條款,建議“行政院”提覆議;“行政院”會於五月三十日通過覆議,並呈奉陳水扁核可,移請“立法院”處理。不過,國民黨團反對覆議,揚言在十二日院會否決。
由民進黨團提出的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擬將老農津貼由每月新台幣五千元提高至六千元;經民進黨團提議逕付二讀通過後,院會決議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立法院長”王金平領銜提案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國民黨團提議逕付二讀通過,院會決議交付朝野協商,並由國民黨與民進黨團共同召集。
因為國親黨團有多項提案屢遭民進黨團提異議退回程序委員會,上午院會處理包括檢察官法草案、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法院組織法第五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等,泛藍立委利用人數優勢強行通過。
其中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逕付二讀;法院組織法第五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交付各委員會。不過,上述議案均經兩輪表決,泛綠陣營在第二次投票全數投下贊成票,埋下復議伏筆。
“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提出復議應證明為贊成原決議案者;復議動議應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之。復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復議之動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