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 
新華澳報:扁公然干預司法 二審前景難以樂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18 11:51:23  


  中評社香港6月18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評論文章,指出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民進黨籍高雄市長陳菊當選無效後,整個綠營都如喪孝妣,悲觀失望,但也刺激反彈,強烈支持陳菊必須“上訴到底”。不過,這些反應尚算在正常及可以理解的範圍之內。但陳水扁的反應,則頗為兀突,簡直可說是氣急敗壞,與止失措。他公開批評一審法官,嚴重干預司法,把“陳總統”的位階降格為“陳律師”--陳菊的辯護律師。這種“國家元首”干預及挑戰司法的行為,與世罕見。

  文章指出,昨日,陳水扁趕到高雄市,在市長官邸與陳菊密談了四十分鐘,策動了陳菊進行上訴及擬定了上訴策略,並為陳菊打氣。結束密謀後,陳水扁公開說,“從未見過這樣的判決,這是甚麼世界?玩笑未免開得太大了,開台灣民主玩笑,開台灣司法玩笑,也開高雄市民和查察賄選玩笑,無法接受這樣判決的結果”。他還聲稱,上訴後陳菊二審“穩贏”。此言一出,引發社會一片嘩然。這是因為,綠營中人對陳菊被一審判決“當選無效”表達不滿,盡管也有“藐視司法”的成份在內,但基於政黨政治原理,人們對此尚是可以理解。但是,陳水扁雖然是民進黨籍,他也是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並當選,但基於必須嚴守中立的“全民領袖”原理,也基於司法獨立原則,他是不應干預司法,直接批評陳菊“當選無效”案,並向承審案件的法官“發炮”,大罵法官是“開玩笑”的。這樣做,嚴重衝擊作為社會最後一道公正守護網的司法公正,而且也企圖影響二審判決的公正,讓二審法官產生“寒蟬效應”,屈服於他陳水扁的淫威之下,違心地推翻一審法院的判決。陳水扁這樣做,開創了領導人干預司法的先例,也使陳水扁自己的位階大為“降格”,堂堂的“總統”竟然當起了陳菊的辯護律師。但這位自稱為“台灣大學法律系高材生”的“陳律師”,卻只懂得政治謾罵,而未有從法律層面分析一審判決書的內容並從中找出“上訴”理由,故他的言論也不見得有甚麼高明之處,就是替陳菊辯護的人士,其理論都要比陳水扁高明得多。

  為何陳水扁會對陳菊被判決“當選無效”如此氣急敗壞?當然是極為不滿作為位於民進黨“大本營”高雄市的法庭,竟然對民進黨是“一點面子也不給”,作出與民進黨希冀相反的判決。但這僅是陳水扁的表面及共通性理由而已。作為陳水扁本人,他極為擔心他本人所捲入的幾宗官司,如“三‧一九槍擊案”, “國務機要費案”等,法官也同樣是對他“一點面子也不給”。前者,藍軍會受“當選無效”宣判所鼓舞,進行翻案;後者,雖然目前陳水扁在“總統”任內,是享受刑事豁免權,但他的未完成任期畢竟只剩下一年,卸任後就是平民百姓之身,“國務機要費案”的定罪和刑責就將不受豁免。另外,二零零四年“總統”選後藍營提出的“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案”,雖然法院已作出有利於陳水扁的宣判,但高雄地院對陳菊“當選無效”的宣判,其對“罷免法”精神及條文內容的理解及所闡釋的理由,對當年高等法院的宣判結果,有著很強的針對性,就像“特支費案”北檢與南檢的司法理解是南轅北轍那樣。如果連戰、宋楚瑜及藍軍團隊受此啟發,要求重審該案,或即使礙於司法程序而使重審請求被駁回,但所形成的“陳水扁當選無效”輿論壓力,也足以使陳水扁坐立不安。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