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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仁龍表示,法治是香港成功和繼續成功的關鍵。中評社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6月20日電/“獅子山下精神”的典型代表、香港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的“關門弟子”、三十八歲便成為資深大律師、香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政府高官……這些耀眼的光環籠罩在黃仁龍頭上。當年輕、俊朗、出身“草根”的他在二00五年十月被委任為律政司司長時,香港人充滿驚嘆與期待。
據中新社報道,在香港金鐘道政府合署一間簡朴的會議室裡,坐在記者對面的黃仁龍謙遜溫和,一再自謙“普通話不好請見諒”,笑起來像一個大男孩。談到從資深大律師到律政司司長的角色轉變,他風趣地說:“過去私人執業的時候,我只有一個秘書和助手。而現在,律政司有一千多人,其中有三百多個律師。我現在是在香港最大的‘律師樓’上班。”
“現在,我每一天的工作都是在落實和推廣基本法。”黃仁龍介紹說,特區政府每推出一項政策,都要事先拿到律政司,由律政司來評判這項政策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原則,同基本法的相關條文有沒有沖突。另外,律政司會經常舉辦一些活動,讓市民增進對基本法的了解。
他表示,法治是香港成功和繼續成功的關鍵。十年來,令香港人及海外投資者放心的是,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的司法獨立得到絕對的認同和尊重,而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法律,是這一切的根本保証。
黃仁龍說,基本法對人權、自由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得以保留,香港與國際社會的合作與日俱增,與內地的法律制度也在調適,這些都使香港的法治更加成熟。
對於近年來有關基本法的討論,黃仁龍也並不回避。他說,過去十年,就如何解釋和落實基本法,有過不少爭議,也衍生出一連串司法復核的案件,這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就好比說,基本法本身提供的是一套‘骨架’,我們要據此用實際的經驗、本地的立法和法院的判例來生長出‘肌肉’,予以充實,這樣‘身體’才得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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