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3日電/在開發金、華南金改選董監,官股慘敗之後,社會各界都將矛頭指向維護官股權益不力的財政部與金管會,認為至少何部長與胡主委應該要負起政治責任。但是,日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似乎又在為“行政院”的挫敗找下台階。邱義仁認為,以往官方實力不夠而要強行爭取董監席位,是“自討苦吃”。
台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社論表示,這樣的發言,當然有替兩位財金首長緩頰之意。但是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我們認為台灣的財金首長以幾近“喪權辱國”的方式豢養財團坐大、踐踏行政權,絕不能以唾面自乾的方式自我安慰。
邱義仁先生以狹隘的持股比例來評估開發金與華南金的董監爭奪,顯然是把以往政府的延續性政策給刻意切除了。以開發金為例,當初財政部長林全同意中信辜家趕走陳敏薰的條件之一,就是辜家持股必須達到十五%。但是,此次辜家向金管會申報的股權不及十五%的門檻,卻又聯合其他戰友分進合擊收委託書,一則將當初對財政部的承諾一腳踢開,再則規避金管會對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首鼠兩端,卻全然視政府政策、先前承諾與金融監理如無物。台灣行政機關在財團眼中根本像是垃圾,這政府還有威信可言嗎?
其次,邱先生要了解:公營行庫最後剩下幾家不重要,但是公股釋出的“過程”,才是利益輸送的關鍵,也才是全民關注的焦點。如果台灣要將華南金或開發金的股權釋出,不論是公開標售或洽詢策略性投資人,都可以得到一筆可觀的溢價金,成為財庫收入。但是,如果華南金或開發金因為公股管理(如徵委託書)不善而失守,則大筆的財庫收入將因而流失。交通部長只因為涉嫌收下裝有數十萬現金的茶葉罐就下台起訴,那麼流失數百億溢價財庫收入的財政部與金管會,難道不該負起責任?
社論說,若說官股實力不足,去搶委託書、爭董監席次就是“自討苦吃”;這又是不了解市場環境的外行話。邱副院長可能從來不曾在金融市場上打滾過,也從來不了解收委託書的訣竅是股東名冊與“委託書大戶”張家兄弟。以華南金來說吧,官股持股明顯多於林明成,但收委託書仍是慘敗,這只能說是官股不善向張家兄弟磕頭下跪而已。事實上,當民間財團吃定官股沒有收委託書之專業,而想逃避溢價支付時,“行政院”當然應該挺身護衛全民利益。“護國產”是所有人民公僕的天職,又怎麼能說是自討苦吃呢?
此外,邱義仁對於金管會介入金控股東適格性審查的看法,也是外行話。依據金控法十六條及十七條,金控大股東的適格性要經過金管會的審查。如果只因辜家二媳婦把中信證券的董事辭去,就以形式上持股不及十%而迴避金控法的適格性規範,那麼金管會乾脆關門算了。這麼明顯的迴避法律監督,再以分進合擊硬吃官股,“行政院”如果還要限縮金管會介入的時機,真不知道金管會是公家機關還是私人財團的附庸。
社論認為,邱義仁緩頰發言不當既如前述,我們還是要回過頭來檢討何志欽與胡勝正的政治責任。何部長雖然熟悉美國內地稅務的稽查,但是對於島內的租稅背景、“立院”的政治生態、公股的管理都極為陌生,甚至公股指派的董事長都管不動。開發金一事,何部長不但失去了官股三分之一董事的否決勢力,也使以後的公股管理政策完全破功,更在談判過程中被財團看扁。我們認為,這樣的表現,已經不只是負起政治責任的問題,而是個人尊嚴的問題。
至於金管會主委胡勝正,從他早年在“總統府”簡報提出二次金改,到電視做政策辯護、而後伴隨著蔡英文踩金改煞車,至今又對開發金的公司治理一長串弊端無所作為,一路走來始終不一。如今,台灣的金融秩序凌亂、財團坐大而蔑視政府,已經是社會共識。我們的金融業內在環境不佳、國際排名殿後,堪稱無道。孔子曰,“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胡主委遊走內閣各部會長達七年,從政務委員、經建會主委到金管會主委,官場練達圓通,大家有目共睹。他如果心中還有一絲政治責任的觀念,也就不需要外界再多做提醒了。
相對而言,何志欽部長仍然像是從政的學者,雖有白兔的青稚,卻不失性情。我們認為何部長應該為公股政策負去留的責任,其實是肯定之辭。對於多說無益之輩,負不負責任已經不那麼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