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中國國民黨第十七次全代會第二次會議今天通過黨章修正案,將黨章排黑條款“一審判決有罪不能參選”的規定,修改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喪失參加黨內初選資格,並不得由黨提名參選公職”,為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排除參選障礙。
修正案也加上但書,在判決確定前,如經廉能委員會或中央考紀會認定有害社會公義、有損黨聲譽者,得撤銷參與黨內初選或提名參選各項公職。
這項黨章修正案上午由一千多名代表自行連署提出,在會議主席江丙坤主持下,無異議鼓掌通過。
根據黨代表提案內容,凡是觸及排黑條款規定之罪者,必須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才喪失參加初選資格並不得由黨提名,但在判決確定前,如經廉能委員會或中央考紀會認定有害社會公義、有損黨聲譽者,得撤銷參與黨內初選或提名參選公職人員的資格。
除此之外,其他的黨章修正內容包括,黨章第二條在國民黨信念最後,增列“堅定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信念等文字;黨章第七條也刪除了原本“統一”字眼。
另外,國民黨中常委將由31席增加到33席,但任期一年增加為兩年的提案,表決後並未通過。黨章修正後,青年團改由學青參加,社青回到青年部與青工會系統。青年團團長將是當然的中常委保證名額,未來中常委將有一席保留給在學青年。另增加兩席名額保障給青年,其中一席由不具有中央級民代者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