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將“歐盟委員會負責對外關系的委員”與“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兩個職位合並,設立一個統管歐盟外交事務的職位。英國極力反對“歐盟外長”的叫法,理由是這容易引發對於歐盟可能成為超級國家的擔心,因此,這一職位最終被命名為歐盟“負責外交、國防和安全事務的高級代表”。
根據各方最終達成的一致意見,《歐盟憲法條約》的名稱也不再被沿用,新條約內容裡也不會出現“憲法”字樣,而是稱為修正條約。
新決議帶來的變化還包括,將歐盟委員會的委員數量從現在的27位減少到15位,同時將歐盟委員會主席的職責擴大。此外,歐洲議會和各成員國議會的角色也將得到加強﹔英國“與眾不同”地獲得了針對新條約包含的《基本權利憲章》的“豁免權”,這使英國有權決定哪些司法和內政事務可以接受歐盟的參與。
為何現在可以達成一致
2005年,被寄予厚望的《歐盟憲法條約》在法國和荷蘭的全民公決中遭到否決,這使歐盟陷入制憲危機,歐洲政治一體化的進程也隨之擱淺。兩年后的今天,歐盟27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卻最終達成了一致,這是為什麼呢?
安博大使認為,兩年來,歐洲的經濟和社會的“大氣候”發生了很大變化。比如歐洲的經濟越來越強勁,國際競爭力也不斷增強,失業率也逐漸走低,老百姓對自己的生活和歐洲的前景普遍持更加樂觀的態度。
雖然今天達成的一致還需在6個月后的“政府間會議”起草的新條約文本中得以具體實現,而這一文本也需在2009年6月被各國批准后才能真正有效,但對於新條約的最終實施,安博大使依然相當樂觀。他的理由是,荷蘭和法國現在已決定,不會再舉行全民公決,而是將由國家來作決定,這樣可以避免重蹈覆轍。
對歐盟的未來意味著什麼
新條約決議到底對歐盟意味著什麼?安博大使認為,它對歐盟的最大意義在於:讓歐盟更有效率。一、在投票權問題上,現在提議的草案將使單一成員國的一票否決權被取消﹔二、每6個月更換一次的輪值主席國將被歐洲理事會主席和歐洲外交和安全高級代表所代替,這無疑將使得歐盟的各項政策能更加穩定、連貫地實施﹔ 三、歐盟委員會委員人數的減少,將使該機構更精干、更高效﹔四、原先的表決制度下,歐洲小國的特權較大,而新決議使小國的這種優勢被削弱,大國的地位得到相應提高﹔五、新決議規定了一些更為明確的規則,使歐盟今后的運作將更加平穩。
新決議的通過是否意味著歐洲的政治統一更進了一步?對於記者的這一問題,安博大使的表情立刻變得嚴肅起來:“歐盟本身從未想成為一個超級大國,或單一主權國家。一個單一主權國家和一個鬆散的國家間組織,兩者各有各的位置,而歐盟正在走一條非常獨特的道路。歐洲各國願意在某些特定的領域,如貿易、司法、移民、教育等,實施一些共同政策。但歐洲人仍然希望保留 27國的不同文化,他們對各自的文化和國籍都有著很強的歸屬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