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民進黨推動公投討黨產連署,未達成目標的十名公職人員,恐怕得面臨停權半年的黨紀處分,這裡面包含弱勢以及僑選“立委”,他們說自己沒有樁腳,制度對他們來說很不公平,也有人認為,黨中央只懲處不及格,卻不罰初選作弊,明顯有雙重標準。
討國民黨黨產民進黨總動員,整個黨是達成目標了,不過未達標的可就倒大楣了,有中常委具體建議,連署不力的十名黨公職人員,通通開鍘處以停權半年的處分。
民進黨中常委黃慶林:“中常會決議停權半年,送中評會處分”。
被黨內鷹派認定連署不力新十寇中,有部分是僑選以及不分區“立委”,有苦說不出。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弱勢代表):“對不分區的委員來講,我們沒有樁腳,只能透過社團同黨委員支援”。
民進黨“立委”陳明真(僑選):“我離開台灣三十多年了,用同樣的標準對我們很吃虧,我們已經盡力連署”。
沒組織、沒樁腳,有人去菜市場擺了一天攤,被罵到臭頭,只要到兩份連署,原住民不分區的陳秀惠更面臨同胞的質問,誰來幫我們討被掠奪的財產。
民進黨決定對這些不及格的同志開鍘,有人質疑為什麼不罰初選舞弊的人。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當然是作弊比較嚴重嘛,大家都相當努力,沒有人願意掛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