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8日電/中紀委副書記劉錫榮在渝作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報告時透露,“去年的貪污受賄等腐敗案件中,70%的案件所涉及的賄賂是由官員家眷甚至情婦收受”。他由此指出,領導幹部的“後院”,是值得重視的反腐陣地。那些一到晚上,或逢年過節,家中就熱鬧的官員,值得重點“關注”。
中新網報道,《人民論壇》刊登張智新的文章指出,官員們“後院失火”是果,其“前院”失察甚至有意縱火才是因;其“後院起火”是現象,“前院”管理失控才是本質。
從現象上看,近年來層出不窮的官員腐敗案例都充分顯示,絕大多數貪官大搞權錢交易並非自己一手完成,而是採用內外結合的“間接模式”:“後院”的家眷甚至情婦納賄,“前院”的自己則用權辦事;有時自己在“前院”並未動用權力,“後院”依然是門庭若市、財源廣進;甚至確有個別幹部在“前院”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而對“後院”著火渾然不知,等到發現鑄成大錯,也就將錯就錯,動用“前院”權力回報“後院”的進貢者們了。
文章認為,官員“後院”之所以容易“起火”,根子在於官員在“前院”潛心伺弄的,乃是“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公共權力,其能量之大,足以呼風喚雨、傾國傾城。一旦缺乏安全防范措施,比如有效的監督制約,或者官員有意無意地將法定的安全操作規程拋諸腦後,“後院”的任何星星之火──對錢財的私欲等,都足以讓這個危險品燃燒爆炸,使整個“後院”成燎原之勢甚至火燒連營。
看來,官員們“後院失火”是果,其“前院”失察甚至有意縱火才是因;其“後院起火”是現象,“前院”管理失控才是本質。只有官員們在“前院”手握的“危險品”被科學有效地分散、管理和監控,亦即漫無邊際的權力被合理分解、明確界定,掌權行為完全被置於同事、上下級嚴密有效的制約和人民群眾強有力的監控之下,“後院”的欲望火苗才會徒呼奈何。
官員“後院”管理之難,並不能成為對之放任不管的理由。不過,僅靠提醒在“前院”忙碌的官員要加強管理恐是難以奏效:一者漫無邊際的權力讓他們的確太忙了,二者他們雖然重權在握,但也是有七情六欲的凡夫俗子,而非不食人間煙火的神聖,面對“後院”家人特別是紅顏知己的需索他們自然難以抗拒。而曾經廣泛推行的“廉內助”等正面宣傳教育,當然也無法遏制“後院”蠢蠢欲動的錢財欲火。
對此,歸納國內外的經驗,不外乎兩條:其一,通過行政倫理立法,對官員任職的親屬回避、經商兼職等詳加規定,依法督促其回避利益沖突,斬斷“後院”與“前院”之間的利益鏈條;其二,依法縮減作為特殊公眾人物的官員們的隱私空間,將其“後院”置於新聞媒體和群眾輿論的陽光照射之下,他們在圖謀利用“前院”權力進行受賄索賄等非法牟利行為時,也就有所忌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