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3日電/由于阿富汗塔利班武裝勢力綁架二十三名韓國基督教信徒,韓國政府决定于明天開始生效的“旅券(護照)法施行令改正案”中,將阿富汗也列爲同索馬利亞和伊拉克一樣的禁止旅行國家,違反者將遭受罰款和徒刑等刑事處分。
韓國《朝鮮日報》今天報道,韓國政府當局决定于二十七日召開由外交通商部、法務部、警察廳及民間人士等十一人組成的“旅券審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决定禁止韓國國民前往旅行的國家和地區。
據悉,即將生效的韓國新“旅券法”和“旅券法施行令”,將明示出“在未經許可下擅自前往被政府列爲危險國家和地區訪問時,將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三百萬韓元(約三千三百美元)以下罰款”。
韓國政府當局透露,阿富汗先前已被韓國政府列爲與索馬利亞和伊拉克相同最高等級的旅行警報──第四等級禁止旅行國家,但只是勸告,不具備法律上的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