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取得新進展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始終堅持把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作為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的戰略任務,抓住理論培訓、實踐鍛煉和管理監督環節,切實加強對年輕幹部的培養教育。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班培訓近千人;各省區市委黨校中青班培訓1.5萬多人。
同時,通過選派年輕幹部協助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參與專項重大活動、參與信訪督察和依託重點建設工程等方式,中央加強了年輕幹部的培養鍛煉。2003年,按照中央統一部署,中組部開展了省部級後備幹部集中考察和補充調整工作,建立起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較好的省部級後備幹部隊伍。
各地按照“一手抓配備、一手抓後備”思路,把一大批德才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的優秀年輕幹部充實進後備幹部隊伍。
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提高、結構不斷改善
截至2006年底,全國機關幹部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總數的85.8%,比2002年提高了14個百分點。全國國有事業企業單位人員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已達2773.9萬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250.9萬人,比2002年增加58.6萬人。
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非中共黨員幹部隊伍建設成績顯著。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女幹部1522.1萬人,占幹部總數的39%,比2002年提高了1.6個百分點。全國共有少數民族幹部299.4萬人,比2002年增加1.5萬人。目前,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中都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幹部擔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幹部擔任,有的還擔任了地方黨委書記。全國機關幹部中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非中共黨員幹部有3.1萬人。
幹部交流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經常化軌道
隨著《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制定出臺,幹部交流的主要對象和重點領域進一步明確,重點部門、關鍵崗位領導幹部的交流形成制度。各級黨政“一把手”,紀檢機關、組織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門的主要領導幹部實行易地交流。
近年來,加強了省、市、縣和中央國家機關、省級黨政機關之間領導幹部之間的相互交流,還從中央國家機關和東部發達地區選派大批幹部援藏、援疆,到西部和東北地區掛職、任職。黨政機關內設機構處以上幹部的輪崗交流形成制度。完善幹部任職回避制度,拓展了親屬回避和地域回避的範圍。
從2003年到2006年底,全國共交流各級領導幹部139.4萬人,其中地廳級0.9萬人,縣處級13.5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