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31日電/今天出版的檢察日報.廉政週刊刊登西安交通大學廉政研究所副所長、教授李景平的文章說,近年來,檢察機關查處的大量腐敗案件折射出斷裂的“官場生態”現象,令人觸目驚心,比如:
2001年6月,河南省盧氏縣原縣委書記杜保乾因濫用國家扶貧款,收受賄賂賣官被查處,包括該縣19個鄉鎮黨委書記在內的80名幹部牽連其中。杜保乾賣官的“官價”為:3萬元挂個號,5萬元能考慮。2003年3月,杜保乾因受賄罪、報復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一些腐敗分子在幹部選拔任用上大肆賣官受賄,致使當地“官場生態”惡化,形成斷裂的、頹廢的、荒蕪的風氣,嚴重污染黨風、民風,給黨和國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因此,治理斷裂的“官場生態”,是當前反腐敗鬥爭中一項緊迫的重任。
文章認為,斷裂的“官場生態”踐踏的是黨紀國法,毒化的是黨風政風,喪失的是人民信任,損害的是公眾利益,所帶來的嚴重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造成“貧困-腐敗”的惡性迴圈。越是貧困地區,行政權越可能成為最主要的經濟與社會資源配置權。由於缺乏監督,從供給看,賣官成為最便捷的生財渠道;從需求看,買官成為最便捷的掌控資源並以此獲利的投資手段。官員的目的是為了賺取買官投資收益或賣官以尋租,因而沒有真正推動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任何積極性,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進一步停滯,從而形成“貧困-腐敗-再貧困-再腐敗”的惡性迴圈怪圈。
其次,使“劣官驅逐良官”。官員是公眾的代理人,“賣官鏈”一旦形成,進入買官賣官行列的人便不可能具備稱職官員的基本素質,良官沒有任何可能進入“官位市場”,這不僅表現在無能或無德者身居高位,還表現在本來正直的官員要麼同流合污,要麼選擇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