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日電/今後,部門之間出現相互推諉、踢皮球的現象將被追究行政責任。7月27日頒布的《北京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新京報報道,當天,北京市同時頒布了六項制度:《北京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北京市關于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的若幹規定》、《北京市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辦法》、《北京市行政處罰執法資格管理辦法》、《北京市關于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幹規定》及《北京市關于法規規章實施准備和評估報告工作的若幹規定》。
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制度的頒布,將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幹規定意見》,進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
“執法問題是依法行政的突出問題”
“這六項制度都具有很强的針對性。”北京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周繼東昨天說,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的立法工作進步很大,立法的問題也在相當程度上得以解决,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雖然我們的執法進步也很大,但和立法的進步相比還有差距。
“執法問題是當前依法行政的一個突出問題。”周繼東說,但不可能一下子全解决,只能找那些很突出,需要很快解决的問題去解决,因此這六個配套制度都是非常具有針對性的。
比如,《北京市關于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的若幹規定》就是解决效率問題,過去部門之間你推我、我推你的現象嚴重,老百姓無所適從。
《北京市關于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若幹規定》就是减少執法人員處罰時自由裁量的自由度,最終减少處罰時的隨意性。
過去很多部門重視立法,不重視“執法”,執行的准備工作不足,沒有執法措施,缺少資金,人員不到位,培訓不到位,宣傳不够導致社會上不知道法規出台的現象都有,《北京市關于法規規章實施准備和評估報告工作的若幹規定》就是要限制這樣的情况發生。
而根據《北京市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如果這些工作做不好,相對的執法部門的相關人員都要被進行追責。
北京解决執法問題進入制度建設
周繼東說,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幹意見》出台後,北京市爲落實執法責任制采取了兩步走方針。
從2005年底到2006年上半年,主要對北京市屬各部門進行了權力清單的清理,然後進行層層分解。
去年下半年進入第二步,著手進行制度建設,北京市依法行政領導小組經過充分醞釀之後,就這六項制度兩次征求了市屬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區縣政府的意見。
“六項制度的實施都有一定的基礎。”周繼東說,比如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一直都在做,只不過沒有出台統一的管理辦法。
工商局、公安局和平穀區已經開始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範工作。
“這次是以制度形式將這些做法進行了統一規範。”周繼東說。
除了《北京市行政處罰執法資格管理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5項制度都從頒布之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