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台灣《聯合報》5日發表社論指出,陳水扁三番兩次汙蔑司法,最近更在外賓面前公開批評法檢調人員介入大選,其言行已嚴重失格。陳水扁此舉意在為自己家人及親信開脫罪行,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奇怪的是,司法人員對於自身榮譽和尊嚴遭受攻擊,卻不積極維護,才是教人納悶。
社論稱,且看這半年來陳水扁對司法的踐踏,從利用法律手腕抗拒扁嫂出庭,到利用大法官釋憲為其“國務費案”解套,到嚴詞抨擊高雄市長選舉無效案“什麼判決、什麼世界”;他對司法的侵犯,已從對身涉個案的自衛,一步步擴大為對整個司法體系的羞辱。
陳水扁利用“總統”的身分公開指摘司法,其真實目的卻是為了遮蓋自己“犯罪當事人”的醜行;在“總統陳水扁”和“涉案人陳水扁”合而為一的情況下,其顛倒黑白的效應,愈發不容忽視。
社論提出試問:究竟是誰意圖影響司法,又是誰有能力影響大選?是司法人員居心不正所致,或是執政者霸王硬上弓四處干預為烈?且看眼前的事實,台灣人民應都了然於心。偵辦吳淑珍案的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先前因表現剛正而遭民進黨紅帽罩頂;在抹紅無效後,他近日竟被調升為二審檢察官,必須對他承辦的“國務費案”撒手。硬攻不成,改施調虎離山,把圍剿布局織得滴水不漏,除了主政者,誰有那麼大的力量?
正因為形勢如此險惡,而司法界對此事竟沉默以對,更讓人感到難以理解。當年司改會一批志大言大的改革健將,他們勇於批評的熱血,曾讓台灣社會震動;何以如今面對政治獨夫再現,卻反而無動於衷,噤聲不語。這是改革鬥士已然師老兵疲,或因貪戀職位而失去勇氣,或者其實是默認了陳水扁的指控?
更不可思議的,是“司法院長”翁岳生的冷漠。其“高足”陳水扁掌權後頻頻以私人圖謀及伶牙俐齒攻擊司法,摧殘五權憲政綱常;無論如何,為了社會教化,為了司法公道,翁院長都有義務再為陳水扁上一課司法倫理。即使撇開師生之誼,翁岳生身為司法部門負責人,面對司法體系遭到政治欺凌,他竟連一點挺身捍衛的氣節都不表示,只派出一名廳長級官員略表不滿;其失格失態,必將遺臭司法史。
社論指出,陳水扁利用會晤前東德總理的場合,以“轉型正義”為題,抨擊台灣法官及檢察體系人員不適任,這基本上就是個錯誤的邏輯。當年兩德統一,兩套截然不同的體系合併,先前純為共產主義意識形態服務的東德司法官僚,當然有必要因應改組。但在台灣,陳水扁繼承的是一套雖不完美、卻成體系的民主制度,他本人出任總統更是民主選舉的產物;在這種情況下,硬拿德國的轉型正義來比附,非但是醜化台灣,也是比擬不倫。
民進黨動不動就祭出“轉型正義”的大帽子,無非是想將詮釋正義的權柄抓在自己手中,如此即可無盡地鞭笞對手,享用自己的道德獨占性。然而,看看陳水扁恃權凌駕司法乃至其他四權的驕態,擔任領導人七年毫無政績更貪瀆纏身,他也很快就得面對卸任後的“轉型正義”追討了!
說來諷刺,70年代即出任大法官的翁岳生,若根據陳水扁的標準,是早該被汰換的司法人;然而,他在國民黨時代的司法名聲,卻比他被陳水扁捧上“司法院長”寶座的七年為佳。其間變化,耐人尋味。人們更關切的是:在陳水扁威嚇、收買及凌辱下,司法體系究竟還能保持幾分獨立及自重,或者竟在政治欺凌下變得更脆弱而退縮?
社論最後表示,別的不談,光看首長特別費案的偵辦,馬英九的案子行將一審宣判,但其他人的案子半年毫無進展。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速度和態度,讓人懷疑:陳水扁固然作踐司法,但司法人豈不也在作踐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