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方面政策措施3個。
一是國務院出台《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確了目標和總體要求,對合理確定保障標準和對象范圍、規范管理、落實資金、加強領導提出了要求。2007年中央財政投入30億元支持困難地區建立和完善農村低保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共保障低保對象964.8萬戶、2067.7萬人,全國平均低保標準為每人每年857元。
二是中央財政增加城市低保補助資金。應對今年各地豬肉、雞蛋、蔬菜、食用油等副食品價格上漲情況,在去年城市低保資金136億元的基礎上,今年中央財政新增低保資金16.2億元對各地進行補助。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1040萬戶家庭、2235.5萬城鎮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國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每人每月為177元,平均每人每月實際領取低保金92元。
三是中央財政增加醫療救助補助資金。2007年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城鄉醫療救助資金20.4億元(其中農村13.2億元,城市7.2億元),比2006年的5.3億元增長285%。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所有含農業人口的縣(市、區)基本都建立實施了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全國開展城市醫療救助工作縣(市、區)數目達到2396個,約佔全國縣(市、區)總數83.7%。
社會福利方面政策措施4個。
一是民政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編制《“十一五”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規劃》。規劃要求到2010年,基本實現全國地級以上城市都擁有兒童福利機構,新增孤兒安置床位約5.7萬張,每年能夠為10萬名左右的孤兒提供專業的養育、康復和特教等服務,初步形成兒童福利機構服務網絡。規劃投入資金約23.5億元,其中國家發改委安排資金5億元,民政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10億元,地方配套資金約8.5億元。2007年,民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分別安排了2億元和5000萬元用於支持規劃項目的建設。
二是民政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編制《“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建設規劃》。規劃要求到2010年,基本實現全國90%以上的地級城市和工作任務較重的縣級市擁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新增救助保護床位3.5萬張,每年能夠為50萬名左右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服務,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完善、有效覆蓋、反應及時、符合國情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體系。規劃投入約11.2億元,其中國家發改委安排專項資金5億元,民政部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2億元,地方配套資金約4.2億元。2007年,民政部和國家發改委分別安排了5000萬元和8000萬元用於支持規劃項目的建設。
三是民政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印發《“十一五”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國家發改委安排專項資金6億元,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安排1.3億元,共7.3億元用於資助社區福利服務項目建設。
四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調整福利企業稅收政策。突破了企業所有制界限,將優惠政策擴大到由社會各種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各類所有制企業。為配合稅收優惠新政策,規范福利企業的資格認定,我部出台了《福利企業資格認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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