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時,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分開了
1956年9月,中共八大召開。八大除設中央委員會主席外,第一次設了副主席。八大時,中央書記處第一把手不再稱“主席”。新的黨章規定選舉總書記一人。“黨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務委員會和中央書記處,並選舉中央委員會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幹人和總書記一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書記處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之下,處理中央日常工作”。主席、副主席、總書記組成常委。常委是黨的核心領導。
八大黨章對主席、副主席的規定與七大不同,七大規定“中央委員會主席即為中央政治局主席與中央書記處主席”,而八大沒有規定他們是中央書記處的主席、副主席。這樣,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就分開了,決策機關與領導日常工作的機關分開了。中央書記處有很大的權力,如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來任總理的國務院要接受中央書記處的領導。書記處的權力高於政治局委員、甚至副主席。
書記處的消息比政治局更靈通
鄧小平曾向毛澤東提出,書記處還是作為政治局辦事機構,負責對軍隊和國務院的文件承送。毛澤東不同意,他強調書記處是黨中央的辦事機構,什麼事都要管,發文用中央的名義。1958年,毛澤東起草的一個黨內指示說得更明確:“大政方針在政治局,具體部署在書記處。……大致方針和具體部署,都是一元化,黨政不分。具體執行和細節決策屬政府機構及其黨組。對大致方針和具體部署,政府機構及其黨組有建議之權,但決定權在黨中央。”凡是黨政軍各方面送中央常委的報告、文件都要先送書記處。一般問題,書記處討論決定,即可下達、執行。重大問題,書記處先拿意見再報中央常委討論、決定。
中央政治局委員因要主持地方大政工作,並不都在北京,非重要會議一般也不來京,所以,政治局不能經常召開全體會議。而書記處要處理大量日常工作,經常每周開會三四次,常常得到毛澤東的直接領導。書記處的同志最早聽到毛澤東的聲音,知道中央核心的決策,反而比政治局的一些同志消息更靈通。
總書記成為黨的最高領導職務
1980年,十一屆五中全會“決定恢復黨的第八次代表大會所決定並在十年間証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設立中央書記處作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的經常工作機構,並且選舉胡耀邦同志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1982年召開的中共十二大決定,中國共產黨不再設主席、副主席。從此,總書記成為中國共產黨中央的最高領導職務。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領導下,中央書記處仍負責黨政軍的日常工作。 (來源:黨史縱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