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中國証監會發行監管部審核一處副處長楊文輝在此間召開的第十一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上說,大陸實行的核準制度為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企業上市創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但台資企業要想在大陸順利上市融資,必須克服一些誤區。
新華社報道,楊文輝說,從發行審核的實踐來看,企業發行上市主要存在幾個問題:改制方案不合理,公司不能獨立運作;家族制色彩濃厚,公司治理不規范;缺乏足夠的誠信意識和風險意識,信息披露的質量有待提高;募集資金項目的確定不審慎,有盲目籌資的傾向。
他舉例說,有些企業下屬公司較多,且均從事相同或相關業務,為了連續計算經營業績,僅將部分公司納入上市實體,部分公司仍遊離在上市實體之外。“這違背了中國証監會引導企業整體上市的政策導向。”
楊文輝說,台資企業要順利達成在大陸上市融資的目的,除克服上述幾個誤區外,特別要注意合理處理與台資股東控制的在大陸以外的企業間的關系,如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商標和技術許可使用等,確保在大陸的上市主體獨立、規范運作,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是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遇到的最大問題。”台資企業深圳信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廖學金說,一般台商在大陸都有很多公司,海外(尤其香港)也有。他建議,以上市公司為控股公司,並購其他公司成為子公司,採用合並報表。“但唯一不能解決的是台灣公司,因為政治問題的緣故,不能納入合並報表。”對此,廖學金表示遺憾。
大陸的証券法1999年7月1日施行前,股票發行上市採用審批制,企業上市的選擇權在政府部門手中,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很難通過資本市場上市融資。核準制實施後,推薦上市企業的權力由政府部門過渡到証券公司,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以上市融資,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融資的政策障礙已經不存在。目前已有漢鐘精機、晉億實業、深圳信隆等台資企業成功在大陸上市。
另據來自第十一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的消息,商務部將繼續配合有關部門支持並推動台資企業在大陸發行股票和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