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2日電/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發表社評說,正當奧運聖火來台已現眉目之際,突然傳出北京奧會方面要求,聖火傳遞過程中,沿途不得出現“國旗、國歌、國徽”,消息傳出後,除了輿論同聲抨擊之外,連島內舉辦的國際比賽中,可否攜帶“國旗”,也成為朝野對陣的最新焦點。
台北中華奧會雖於今年二月與北京方面達成共識,聖火由第三國進再傳往港澳,但在民進黨政府的壓力下,於四月下旬推翻前議,隨後並宣佈拒絕聖火入境,創下奧運史上的首例。其實,聖火傳遞是城市與城市間的路線,本無所謂“國進國出”的問題,何況北京奧組委事前已徵得台方同意,因此民進黨政府堅持“第三國進、第三國出”的主張,於情於理都站不住腳,當然飽受外界批評,但中共縱容大陸媒體用“中國台北”,確實也不符奧會協議;因此日前北京奧運組委重申,奧運傳遞路線,“台北是二十二個境外途經城市之一”後,各方咸認聖火來台僵局已打開;孰料,民進黨政府又以“中國限制聖火傳遞時沿途不得出現國旗、國歌、國徽”為由,拒絕在協議上簽字。
社評稱,就事論事,舉世莫不以國旗、國歌為其奧運會旗、會歌,唯獨台灣不行,這對二千三百萬人民確實很“傷感情”,但這是台北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達成的協議,同時也是台灣目前在奧林匹克家族生存的唯一途徑,我們自須遵守協議,效力及於有關比賽、會場、選手村、大會人員、住宿場所以及相關文件、資料。由於“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不是會旗,也就不得出現在這些場合,這便是以往儘管在島內舉辦的國際比賽中,也不得懸掛“國旗”的根本原因。
儘管如此,在聖火接力過程中,要求沿途不得出現“國旗、國歌、國徽”,不只是強人所難,而且根本就做不到的事,試想,如果途中有民眾手持“國旗”,高唱“國歌”,聖火就要吹熄嗎?還是不跑了?我們又有什麼權力限制民眾不得在開放空間懸掛“國旗”,高唱“國歌”?難道聖火來台之日,台北市所有“國旗”都要降下嗎?顯然這是傷害台灣人民尊嚴,也完全沒有必要的要求。
日前馬英九提出“台灣參與或舉辦國際比賽有關旗歌問題五原則”,強調他若當選“總統”,台灣參賽仍將遵守國際奧會的旗歌規定,但要強力維護“中華民國國旗國歌尊”嚴,容許觀眾自發性攜帶“國旗”入場與唱“國歌”自由;未來兩岸體育交流時,並將事先告知對方,觀眾有攜帶“國旗”及唱“國歌”自由,如對方不能接受就取消比賽。這種強硬態度,雖非大陸所樂見,卻是台灣絕大多數人民的共同心聲。因為,正如馬英九所說,“兩岸交往,應和平、理性、對等、互惠,不能表面平等,實質不平等,讓台灣的尊嚴受損。”如果想要兩岸關係和緩,大陸方面應該盡量爭取台灣人民的諒解,而不是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
社評指出,吊詭的是,大陸對此尚未有所回應,一向視“國旗國歌”為敝屣的民進黨對於馬英九的主張卻冷嘲熱諷,令人不得不啼笑皆非!民進黨不是一再堅持“主權不被矮化”嗎?為什麼馬英九宣示主權維護尊嚴的作為,卻被民進黨罵得一文不值?說穿了,民進黨政府只在意選舉,而不在乎聖火,更早想把“中華民國”的旗歌廢掉,所以對馬英九的主張當然極力反對!試想,這是愛台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