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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表示,17日先審大法官資格,投票方式再議。(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9月14日電/台“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因“立院”朝野黨團對於如何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投票方式意見不一,原則上下週起按照前次朝野協商文件所列,先召開公聽會與全院委員會審查大法官資格,投票方式另外再議。
王金平上午受訪時指出,不論是國民黨堅持對八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投票,應分八張票、八個投票匭,或是民進黨所堅持一張票納入八位被提名人,兩者都沒有違法爭議。
他說,因陳水扁有權提名大法官,“立院”負責審查被提名人,如何行使同意權投票,不論最後協商結果為一張票或分八張票,都由“立院”內部自主決議。
王金平表示,依據前次朝野協商文件所列,十七日先針對大法官同意權案召開公聽會,十八日、十九、二十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其中十八日審查“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資格,十九、二十日分兩批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二十一日行使同意權投票。
此外,王金平指出,已與陳水扁約定,“監察委員”提名名單咨文,確定十九日前會送“立法院”。有關“監察院長”人選是否為外傳所指呂秀蓮或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王金平說,他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