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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陳水扁犯案多說無用 快點宣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06 10:32:45  


  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昨天又有重要發展,台北地院將陳水扁要求返還証物的聲請駁回,使得該案在檢辯攻防中,檢方看似又勝一局,但實質上,該案已在台北地院一拖再拖,較晚起訴的馬英九特別費案已在高院審理中,但“國務機要費”案卻仍“躺”在地方法院,從程序或是公理正義來看,誰輸誰贏,恐怕只有天才知道。

  聯合晚報昨天一篇特稿文章說,“國務機要費”審理迄今,因為很多“因素”,始終無法順利審理、結案,才會造成同一名審判長(與馬英九案),但審理進度卻有天差地別。如今,台北地院雖裁定“國務機要費”的單據等証物非屬機密,不必發還,但仍無助於案件延滯不前的進度,對此,從裁定理由提到“聲請人...反而於本院被告...將審理絡結之際,始將前開系爭書証、資訊核定為國家機密...” 等語,可見法官對其“手法”亦了然於胸,卻是無可奈何。

  就“國務機要費”案而言,由於扁嫂吳淑珍多次未出庭,因此,即使台北地院要結案,也僅能就同案被告馬永成、林德訓等人先行結案,扁嫂被控部分必須延後另結。

  表面上,一般預料吳淑珍被控部分應可拖過陳水扁任期才會判決,因此,扁暫時沒有下不下台的危機,但,難保法官不會在其他被告的判決中,一併“交代”共同正犯的“犯行”,如此一來,勢必影響社會大眾對“國務機要費”案的認知,也因此,才會出現一連串被認為企圖干擾司法審理進度的動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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