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9日電/台北地院查扣“國務機要費”案相關卷證資料,拒不發還陳水扁,引爆首宗“總統機密特權”抗告案。高院昨日由八位資深庭長組成八組特別合議庭配置,待總統的抗告案一到,即可分案審判。
中國時報報道,據熟悉釋字六二七號解釋的法界人士指出,有關“總統機密特權”的抗告案,一經高院裁定抗告駁回,即屬定讞,不得再抗告。
這位法界人士透露,大法官釋憲時,原本要將特別合議庭設在最高法院,但因考慮“國家機密”的爭議,純屬事實爭執,並非法律爭議。因此,最後決定將特別合議庭設在高院,並限由資深庭長與四位法官組成。
高院指出,高院現有十六位刑庭庭長,其中尤豐彥、蔡長溪、鄭文肅、許國文、蔡秀雄、吳敦、劉景星、張連財等八位,任二審庭長已滿十年,符合“資深”庭長要求。
高院表示,有關釋字六二七號解釋的特別合議案件,一旦抗告進入高院,八組特別合議四十位法官(包括庭長在內),均依抽籤決定受命(即承審)法官,但八位庭長,因兼任審判長,故依現行庭長分案方式,按比例酌減分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