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1日電/高雄市長選舉官司將在16日宣判定讞。“中選會主委”張政雄說,如果陳菊勝訴,當然不影響市長職務;但若官司敗訴,“中選會”將依法在三個月內重新辦理高市長選舉。至於是否可能跟“立委”選舉合併?他說,兩個月內要重選恐有困難。
高雄市長的選舉訴訟包括“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兩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菊的“當選無效”官司敗訴。選舉官司屬二審宣判定讞,11月16日相關判決將出爐,各界矚目。
一般預料,二審宣判結果將牽動藍、綠在明年“立委”選戰,甚至“總統”大選的選戰佈局,如果二審改判陳菊“當選無效之訴”勝訴,對現有政治局勢衝擊有限,陳菊繼續擔任高雄市長職務。
不過,若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宣判陳菊“當選無效”,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主管機關“行政院”將解除市長職務,並指派代理市長,於三個月內重新辦理市長選舉。
據中央社報道,“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對此表示,不管是“選舉無效之訴”還是“當選無效之訴”,如果陳菊在當中一項訴訟中敗訴,都會要重新舉辦選舉;但不同點是選舉無效之訴敗訴,陳菊仍可在重選時繼續為候選人,當選無效之訴的敗訴者則無法再競逐高市長。
他表示,針對選務機關執行選務部分,一審認定選務機關雖有疏失但無違法,中選會在尊重司法下,期待二審維持相同判決。
至於高市長若需重選,是否可能與明年1月12日的第七屆“立委”選舉合併舉行?張政雄指出,如果判決出爐後須辦理重選,因判決日與“立委”選舉僅差不到兩個月(60天),依照過去辦理選務經驗,如此短的籌備時間,恐怕會來不及。
不過,張政雄也表示,中選會是合議制,選舉投票的日期由中選會委員會議決定,中選會將聽取各方意見,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