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3日電/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今天發表2008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他表示,澳門社會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有基本共識,澳門政府會在2009年前,完成立法程序,期間會有足夠時間,讓澳門市民了解和諮詢。
他又表示,澳門市民有權行使本身的權利,無意與香港的二十三條立法做比較。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香港基本法中一條就香港境內有關國家安全,即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作出立法指引的憲法條文。2002年至2004年期間,由於香港各界就這項條文的立法過程未達成共識,政府終止了立法程序,至今未再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