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4日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明年底屆期。台“財政部”希望藉此機會改革稅制,加加減減,使得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現行二五%,調降到一七.五%,這樣,就可以“與香港相同”。
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刊登小社論說,又來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只要講到稅制、稅率,就會跑出香港標準,都說要學香港。大半年前,陳水扁告訴張俊雄,應該降低遺產稅稅率;最好,則要和香港一樣,免掉遺產稅。
五年前,馬英九選台北市長,馬生於香港,因此,陳水扁就譏諷馬,說馬是:“香港腳走香港路。”影射馬忠誠有問題。沒想到,後來陳水扁自己都說,遺產稅要學香港。
一樣香港,兩種行情,初一、十五價格不同,全看陳水扁怎麼說。大概,有遺產稅前例,現在“財政部”改營所稅,也說要和香港一樣。
小社論指出,然而,怎麼看,台灣都不可能和香港一樣。台灣要養三十萬軍人,香港不養;台灣要買愛國者導彈、潛艇、戰機,香港不必;台灣每逢選舉,各種年金就上漲,香港沒這問題;台灣政府有天文數字債務,香港政府沒有;香港對大陸全面開放,觀光客衝爆香港經濟,就算稅率低,稅收也可觀,這方面,台灣也沒有。
下次,誰要再提“租稅學香港”,請務必擴大資訊範疇,徹底全面公佈香港與台灣租稅收入、規費收入、負債幅度、支出規模等全部資訊,別再糊裡糊塗,來個“和香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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