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還是發聲?
2007年12月18日,記者在高唐縣人民醫院找到王子峰時,他正在病房進行查房。王子峰,37歲,畢業于濟寧醫學院,從醫14年,現爲高唐縣醫院血栓中心主治醫師。
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點酒,回到家里,想到在醫院聽到有病人抱怨,說工資、醫保費用都沒有按時發放,就發帖子說:“高唐這麽好,怎麽搞得工資都發不出來?”還不指名地駡了縣委書記一句髒話。“就是借著酒勁兒發句牢騷。”王子峰事後這樣認爲。
當他從家里被帶到高唐縣公安局刑偵一中隊後,他也被追問“在網上發過什麽言論”這樣的問題,不同的是,他不斷被追問“爲什麽攻擊領導,誰指使你幹的”等問題。
被釋放時,是單位一把手簽字擔保,王子峰表現出猶豫、矛盾的神情。爲了不給單位帶來麻煩,他選擇了沉默,沒有主動向外界反映自己被羈押21天的情况。面對記者,他小聲說,還是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恢複名譽”。
在高唐縣一中,記者找到扈東臣時,他還堅持說網上的帖子不是自己發的。對電視台播出他戴上手銬走進看守所等鏡頭,他至今感到難以面對自己7歲多的孩子,覺得“難以解釋”。“我需要平靜地生活,校長也對我很好,我認了。”他淡淡地說。
3人中,只有董偉還在爲此事奔走。被釋放後,在家里休息了一周,他就開始向聊城市紀檢委、檢察院和山東省紀檢委、檢察院反映問題,至今沒有結果。甚至,向上級寄送材料,他和家人都心有餘悸,不敢在高唐縣寄出,而是選擇到附近的縣市寄出,大多石沉大海。
董偉、王子峰表示,即使他們真的“侮辱”了縣委書記,也應該是民事糾紛、自訴案件,就是縣委書記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訴他們,而不應該動用刑事警察、網絡警察,甚至由檢察官出面,進而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拘留、逮捕等方式來追究刑事責任。
方文菊的理解比較簡單,看到丈夫被拘留、逮捕,她曾大哭一場,悲傷中,她曾想,也許領導“在氣頭上”,自己代表丈夫“賠禮道歉”,“磕頭還不行嗎?”
被釋放後,董偉還是經常上“百度高唐吧”,在一個批評高唐現狀的帖子背後,他看到了這樣的留言:“已閱,轉公安局長,批捕樓主(指發帖人),速!!”隨後的跟帖有“樓上真逗”,“你沒膽量,就該讓別人說實話啊”,“發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擔心你!”
董偉眼睛一熱,署名“佚名”發出了《加强對縣委書記的監管刻不容緩》的帖子。在帖子里,他寫道,縣委書記作爲黨的基層機構的首腦、地方百姓父母官,官職不算大,權力可不小。誠然,多數縣級領導都能潔身自愛、廉潔從政,但也不能否認,縣里個別領導大搞一言堂,只顧及個人官位,不考慮造福一方,遇事只允許講政績,隱瞞自己從政方面的各類失誤,爲自己升遷鋪路。這樣的幹部,損害了黨和人民群衆的血肉聯系,敗壞了黨在基層的形象和威信,已成爲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障礙。爲此,他建議上級有關部門加强對縣委書記的監管;中央和省級紀檢、組織部門應盡快完善相應的監督機制,對縣委書記的從政業績每年定期查訪、考核,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查處,幷將查處結果予以公開,以安撫地方百姓。他希望以此“爲構建和諧社會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董偉說,在網上發表這個帖子,他不是針對某個人的。
至今,他還希望縣公安局、電視台能够對他作出經濟賠償,至少,應該彌補家里聘請律師的花費,减少自己的經濟損失。爲此,他曾草擬了一個協議,只要公安機關給予一定經濟補償,自己就不再提任何要求。但這一協議擬出後,就沒有了下文。
記者來到高唐縣公安局,曾負責幷參與偵辦該案的高唐縣公安局網監大隊隊長劉清廣表示,這一案件,公安機關是依照程序辦案,逐級匯報,公事公辦。至于最後辦得怎麽樣,不是公安局哪一個人能决定的。
在高唐縣電視台,副台長陳洪春表示,當初播出刑事拘留董偉等人的畫面和新聞,是縣里定的,有領導審片,當時領導指示連續在《高唐新聞》節目中播出10天,高唐電視台連續播出5天後,就自行决定停止了。事後,還曾擔心領導追問此事。 |